前田徑教練脫非禮罪 法官讚女事主勇敢無私

2018-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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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歲前田徑教練被指在住所強扯女學員內褲,將她非禮,經審訊後,被判罪名不成立。裁判官指,受害人證供未達至毫無合理疑點,於是撤銷控罪。

 
事主X在屏風後作供,指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4月8日期間某天,在被告大埔住所,被告藉詞幫她按摩雙腿,要求她脫下長褲,之後突然扯下她的內褲,撫摸她私處。
 
被告自辯時指事主身穿牛仔褲,所以建議X脫褲,對方亦同意,他替X按摩時二人有傾有講,他強調無扯下對方內褲。
 
裁判官認為,X在案發時的姿勢,若無X主動協助,難以將內褲脫下。若被非禮,按情理應會縮開或用手阻擋。加上案發後,X與被告關係仍然親密,亦有身體接觸,與她在網上所指厭惡被告的講法不符。
 
事件在案發後8年曝光,X本身有知名度,受「#MeToo」社會運動啟發,令案件廣受關注,裁判官指不相信X公開事件是想報復或涉及個人利益,認為X的行為勇敢無私,她挺身公開事件是極為值得讚揚。但裁判官亦指,法庭運作與社會運動不同,法庭要根據指控及控辯雙方證供作裁決,不希望裁決對「#MeToo」運動有影響。
 
當裁判官宣布被告無罪後,有在場旁聽的女親友開心流淚,相互擁抱,被告在庭外表示法庭還他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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