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歲梅媽補辦91歲大壽 申梅艷芳遺產取逾廿萬

2018-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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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屆94歲的已故樂壇天后梅艷芳的母親覃美金(梅媽),昨日(15日)又再次現身高院,申請從梅艷芳遺產信託中撥出逾20萬元,作為明年3月她補辦91歲大壽的飲宴費用。但法官發覺她未有向另一受益人妙境佛學會派送傳票,着令梅媽要先辦妥再另訂日子開庭。

梅媽聞言埋怨法官留難稱:「我依家訂咗時間訂咗位,人哋唔等得我咁耐。」法官反諷「𠵱家已不是清朝,法官並非有無限權力,而是要按法律做事。」勸梅媽別再糾纏,盡快通知佛會及重新排期處理。

稱朋友話:仲有幾多個91

梅媽昨日沒有安排律師代表出庭,只由傭人陪同到庭應訊,梅媽表示欲領取女兒的遺產信託基金擺91歲大壽,指梅艷芳在世時,分別在61歲及71歲時替她擺大壽,至81歲時「阿梅」走咗才無再擺,依家已屆90幾歲,朋友都質疑「仲有幾多個91。」故想補擺91歲大壽宴。

法官發覺梅媽只列管理遺產的滙豐信託為答辯人,而另一受益人妙境佛學會透過滙豐信託才得知有此訴訟,並已表明反對申請。法庭為公平起見,不會在佛學會不在場的情況下進行聆訊。故着梅媽先送呈文件予佛學會,梅媽回應稱:「又等呀,我3月就係喇喎,酒店唔等得我咁耐。」又埋怨指:「拎啲咁多錢都要問咁多人,劉培基拎咁多錢有冇問咁多人呀。」

官:現在非清朝 須依法辦事

法官回應表示「𠵱家已不是清朝,法官並非有無限權力,而是要按法律做事。」但梅媽繼續埋怨稱「佛學會都有權管我,你畀晒佢啦,佢都係等我死啫。」法官終着她不要再糾纏,應將文件盡快派送予佛學會,並向排期主任安排快期聆訊。

案件會另訂日期開庭,並預留兩個小時作聆訊。

梅媽在庭外透露,打算明年3月8日在灣仔一間酒店擺壽宴並已落訂,今次向法庭申請的費用採實報實銷方式,估計花逾20萬元,筵開30多席招呼親朋戚友,並會宴請女兒的生前好友。

轉自文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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