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討報告斥運輸署對巴士安全欠關注 促修例訂明車長休息指引

2019-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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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去年2月大埔九巴車禍成立的專營巴士獨立檢討委員會,向行政長官提交檢討報告並提出45項建議,政府今日公布報告。

委員會批評,專營巴士營辦商並無任何正式制度監察巴士車長的疲勞工作狀況,運輸署亦無對他們提出此項要求。建議按法例所規定,制定規例並在規例中訂明《巴士車長工作、休息及用膳時間指引》。

報告指運輸署指引容許的巴士車長14小時特別更,必然增加車長累積疲勞的風險,促請署方成立由識別和管理疲勞駕駛方面專家組成的常設工作小組,檢討特別更是否符合巴士安全。

辱罵車長應定為一項罪行

另外,報告建議考慮訂立具體法例條文,把對正在執行公共服務職務的車長發出「帶恐嚇、辱罵或侮辱成分的言行」 定為一項罪行。

委員會又批評現時向巴士營辦商批予專營權的法律框架和規定,對安全的關注完全不足,而運輸署一直沒有規定專營巴士營辦商與時並進,引入先進科技的裝置加強巴士的安全,足見署方在監管專營巴士安全方面,欠缺長遠、審慎和積極主動的對策。例如運輸署2003年規定營辦商在新購巴士安裝指定功能黑盒,至去年才再作新規定。

政府及營辦商應設安全總監溝通

委員會建議運輸署及營辦商分別委任安全總監,就專營巴士安全的各方面事宜,包括車長的招聘和訓練、工作時間、休息時間等,負上整體責任,雙方應直接溝通聯絡。

委員會並建議,運輸署就部分巴士上層座椅加裝安全帶,加裝電子穩定控制系統,以及具減速功能的車速限制器,進行成本效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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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正推行建議 10項年內完成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指部分建議涉及法例修訂,包括訂明車長工作、休息及用膳時間,和將恐嚇及侮辱巴士車長行為列作罪行,認為影響廣泛,局方會仔細考慮及研究。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表示,當中44項建議與運輸署有直接關連,其中30項署方正落實推行或經已完成,有6個將會推展,餘下8個會深入研究再作安排。陳美寶說,在正在推展的建議當中,至少10項會在今年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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