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民:大灣區建設 港澳騰飛之本及角色定位

2019-03-29
王振民
清華大學港澳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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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提出粵港澳大灣區這個戰略規劃?這個戰略規劃有什麼內容?怎樣實現這個戰略?就是Why, What, How這三個問題。

建設大灣區 旨在互利共贏

為什麼要搞這個大灣區?我們先看看世界上其他地方建設灣區的經驗,「他山之石」,可以讓我們借鑑他們的一些做法。我想起了2000多年前孔子講過的一句話「己立立人,己達達人」(《論語‧雍也》) ,也就是說,如果你想站起來,你要同時幫助其他人站起來;如果你要實現你的理想,你同時要其他人也能夠實現他的理想。這種哲學實際上就是一種互利共贏的哲學,也就是很難「一枝獨秀」,必須共同發展、共享機會。這種哲學不僅我們實踐,世界各國也都在實行。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出現很多國際組織、經濟體之間的合作,比方說聯合國、世界衞生組織,包括跨國組織,像歐洲聯盟等。我們再看看世界上類似的灣區,像紐約、舊金山、東京,他們很早就已經完成了我們今天要做的工作,我們今天講大灣區要協同發展,實際上人家這些工作早就做好了,即是實現了組團、協調、協同發展,甚至在某些領域已經實現了一體化,生產要素 (factors of production)已經完全自由流通,形成了同一的大市場。整個灣區亦成為一個經濟體,這是一個特點。

一個區域的經濟要素、資源如果不整合,發展不協同,不僅整體優勢無法發揮,(個體)自身的優勢也無法發揮。

粵港澳各自發展 未顯整合潛力

粵港澳大灣區概念是新的,粵港澳(在地理上)卻不是新的。大灣區的發展,從來沒有整合,「雞犬之聲相聞,老死不相往來」,多年來各地都是各自發展,過去(港澳)在英國和葡萄牙統治時期,我們沒有辦法。回歸之後,為什麼我們還未做到呢?是因為「一國兩制」,這是客觀原因做成的。過去大灣區內9+2城市,都分別取得了長足的發展。粵、港、澳都分別創造了經濟發展的奇迹,是因為大灣區9+2城市都分別挖掘了自己本身的優勢,善用世界和中國經濟發展的大勢。現在,各自發展的優勢基本上都已盡量發揮,若要進一步挖掘潛力,大灣區9+2城市必須要整合起來。

粵港澳大灣區的現狀是「不正常」(extraordinary)的,因為同一個灣區卻被人為地切割成三個相互獨立的市場,各種壁壘和障礙,比國與國之間的更高、更多、更大。例如港澳與外國基本上零關稅,與內地則稅務重重而且複雜。過去我們嘗試過的合作機制很多,但這些機制都是碎片化的,整體性、科學性、可持續性不強,這對港澳尤其不利,因為沒有同一規劃協調競爭,因此特別需要有一個頂層的架構,協調大灣區的發展,這樣對港澳才公平。

三地聯合 逐漸形成灣區經濟體

那麼,什麼是「大灣區」?一國兩制實現了港澳和國家的統一,有些領域是united(統一)的,有些領域則是unified(合一)的,哪些領域是unified的呢?五個領域:外交、國防、憲法、國籍、名稱旗幟。然而,很多領域,港澳跟內地沒有unify、不需要unify,允許港澳保持其獨立地位,《基本法》規定了很多領域,比方說社會制度、生活方式、法律和司法制度、行政管理、經濟制度……都不需要unify。灣區建設按照我的理解,就是按照一國兩制方式統一、但還沒有unify的領域,把它connect(連結在一起),但不是unify。有香港朋友擔心,香港會不會完全「融化」到內地了?不是融化,是connect,不是unify,就是根據不同的情況,以不同形式、不同程度聯合起來,逐漸形成灣區經濟體。

我們要connect,但不需要unify,否則就違反《基本法》。要connect,首先要讓9+2城市挖掘各自的潛力,發揮各自的優勢。《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確定了香港的優勢只能提升,不能減弱。

第二點是推動灣區整體協調發展,例如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推動基建設施互聯互通,都需要粵港澳三地合作完成。

第三點是進一步釋放「一國」的優勢和便利,讓港澳居民享有更多作為中國公民的權利。

港澳在大灣區,我覺得是作為榜樣的定位,在國際化、法治化、市場化方面讓內地學習,也就是說,讓灣區香港化,而不是把香港、澳門內地化。

港澳從「超級聯繫人」 到真正目的地

過去,我們常說香港、澳門是「超級聯繫人」,我認為,今天大灣區的建設,也應把港澳作為目的地(destination)。過去,外國人來香港,他心裏想的是中國內地,沒有把香港作為目的地。內地過去亦是「利用香港」,沒有把香港視為安身立命的目的地,粵港澳協調發展,港澳亦是我們的目的地,不再是過去觀念中「借來的時間,借來的地方」。我們應該把港澳視為世世代代安身立命、成家立業的地方。

要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建設灣區困難重重,有很多制度邊界是不能突破的。「一個國家,兩種制度,三個獨立的關稅區,三種貨幣金融制度,三個單獨的出入境,三種不同的法律司法體系,三個獨立的經濟實體」。在這種情況下建設大灣區,首先要解放思想,破除思想認識障礙,不斷推動理論創新和制度創新。在落實《網要》的過程中,三地政府要就各個合作事項簽訂單獨的協議,並按照各自的法律立法或修改法律,完成協議的本地法律化,成為法律文件,與港澳看齊。

同時,鑑於廣東對《網要》列舉的很多事項沒有立法權,建設全國人大常委會授予廣東省相關的立法權。這樣,廣東在法律建設方面,可以與港澳對等,也不用事事由國家最高立法機關出面解決。廣東9市亦要加快法律建設,對接港澳。比如在港澳視作正常的一些法制原則,如無罪推定、法律沒有追溯力,這對科技創新、經濟建設非常重要,但今天在內地仍未落實,廣東9市可否率先做起?這樣才能跟港澳在同一起跑線上。

最後,我們應該樹立大灣區意識,善於從灣區的角度考慮問題,改變以往以本地為本位的想法,確保《綱要》的貫徹落實。

習近平主席2017年在香港回顧20周年時曾指出:「一國兩制是歷史遺留的香港問題的最佳解決方案,也是香港回歸後保持長期繁榮穩定的最佳制度安排。」大灣區建設取得成功的要素在哪裏?在於一國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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