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論】 利益共同體

2019-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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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不應該立《禁蒙面法》,各方有不同的意見,但既然法已立,再討論應否立法似乎失去意義,因為就算有派別質疑立《禁蒙面法》是否具有合法性,似乎亦應該交由法庭去裁定,所以真正要討論的是特區政府為何在香港危機仍然嚴峻的時候,仍要立《禁蒙面法》?以及《禁蒙面法》到底會為香港帶來甚麼影響?

香港今日的局勢如此惡劣,起因源於「逃犯條例」的修訂,不過要留意的是修訂「逃犯條例」之初,特區政府民望其實仍然處於一個較高水平,同時市民對「逃犯條例」之反感度其實不高,但最終亦可以引發如此大的政治危機,其實特區政府應該引以為戒,不過,特區政府卻反其道而行,在現時如此低民望的情況下,加上明知沒有足夠的民意基礎下,仍以《緊急法》的形式推《禁蒙面法》,最終引發更激烈的衝突,特區政府沒有理由估計不到,至少行政會議成員葉劉淑儀在過去的周日表示過,有示威者作出更激烈衝突屬預料之內。

既然推《禁蒙面法》需要面對香港局勢會更惡劣的風險,那麼特區政府期望可以得到的「回報」又是甚麼?而且不只是特區政府,積極建議推行的建制派又期望《禁蒙面法》推行後,可以得到甚麼?先說《禁蒙面法》如果真的可以取得效果,那麼特區政府及建制派自然可以大肆宣揚推行《禁蒙面法》沒有錯誤,這不單有利民望回升,更可以增加11月24日區議會選舉「逆轉勝」之機會;相反,如果《禁蒙面法》真的令局勢火上加油,那麼特區政府又可以因局勢問題,而將區議會選舉推遲,甚至取消,這樣便可以令反對派在區議會選舉中大勝之風險及可能性,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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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以上只是一個猜測,但就算特區政府及建制派有此盤算亦屬正常,因為任何一個政治人物利用自己可控的方法,去為自己爭取政治籌碼並沒有任何不妥當。不過,問題是透過《緊急法》去推行《禁蒙面法》就算可以令局勢穩定下來,國際社會對特區政府為了達到目的而繞過立法會之程序的做法,會有何評價?同時,如果《禁蒙面法》最終真的是火上加油,特區政府再以香港處於緊急情況作為理由,延遲甚至取消區議會選舉,屆時國際社會對香港還有信心嗎?

事實上,特區政府可以對國際社會的想法置之不理,但同時要接受香港將會失去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因為香港出現連串衝突,的確會影響投資者的信心,但這只是短期的因素,只要透過政治方式去解決問題,國際投資者長遠仍然會基於香港具備有效及完善的司法制度、資金自由進出、先進的通訊設備等因素,繼續投資香港。

不過,現時特區政府透過《緊急法》去推行《禁蒙面法》,國際投資者自然會擔心,特區政府會否在未來因為某些考慮,在金融市場出現危機時,再度動用《緊急法》去阻止資金流出?又或者現時的政治危機如果未能有效解決時,特區政府又會否透過《緊急法》對網絡進行封鎖,並影響香港的通訊自由?當然,如果區議會選舉一旦延遲甚至取消,國際社會要考慮的問題自然會更多,這一點特區政府必須要考慮。

或者,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已非特區政府及建制派現時的考慮,因為如何挽回自己的政治籌碼對他們而言可能才是重中之重,不過當早前內媒《環球時報》總編輯胡錫進表示,中國與香港是一個「利益共同體」,香港出了什麼問題,對中國完全沒有好處,既然胡總編那麼坦白,特區政府及建制派便要考慮清楚,為何中國與香港不是價值共同體,而是利益共同體?同時利益共同體下,香港又是甚麼的角色,同時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又起著甚麼作用?

故此,無論基於甚麼考慮,希望特區政府止暴制亂的同時,好好考慮一下國際社會的反應,因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是要國際間認同才可以擁有,而且作為中國的利益共同體,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不單對香港,對中國仍然十分重要。

文章只屬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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