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封閉蘭桂坊是避免人踩人再發生

2019-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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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舉行例行記者會,指昨晚在8時就封閉蘭桂坊,是要避免當年人踩人事件再發生。而對於有記者近距離噴胡椒噴劑,就不是故意而為。

警方指,由星期一至昨晚,警方共拘捕249人 ,包括175男74女,年齡介乎13至61歲,罪名包括非法集結、藏有攻擊性武器、使用蒙面物品等,其中一名男子在網上兜售伸縮警棍及電槍被捕,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指伸縮警棍是法例訂明的違禁武器,最高刑罰是3年監禁及罰款1萬元,藏有電槍則最高被罰款10萬元及監禁14年。

警方指,昨日「萬聖節」有暴徒打著慶祝的旗號騎劫歡樂的場合,破壞、堵路及放火。在昨晚7時許,由於蘭桂坊已相當擠擁,警方不容許更多人進入,很多人因而集結在附近一帶,部分人向警員擲雜物,於是宣布他們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示威者其後在中環不同地方聚集,警方最終要施放催淚煙驅散。而早在8時就封閉蘭桂坊,是要確保在場人士安全,避免當年人踩人事件再發生。

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又指,有暴徒昨夜在旺角佔路、破壞交通燈、港鐵站及縱火,但暴徒阻止消防車駛過,所以警方要進行驅散。亦有黑衣暴徒毆打一名男子,包括狂插、圍毆等,男子一度失去知覺,暴徒用懷疑電槍進行攻擊,批評暴徒殘暴的心態不能以言語形容。

對於有記者被警方近距離噴胡椒噴劑,港島總區高級警司吳樂俊解釋指,當時警方拘捕一名涉嫌行為不檢的女士,有4至5名蒙面人想搶犯,同時有記者在現場採訪,警方想控制場面因此使用胡椒噴劑,而警員並非故意向記者發射,又呼籲記者不要站在衝突現場中間,以免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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