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帶走13歲記者 議員:震驚 應發牌

202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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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昨日在尖沙咀帶走一名身穿寫有「記者」字樣背心的13歲男童,及一名16歲自稱記者的少女。警方指考慮到兩名未成年人士的安全,將他們帶回警署,無拘捕他們,並聯絡監護人將他們帶走,監護人亦了解他們被帶回警署的原因。


所屬媒體:警稱兩人再在現場 會檢控其家長


兩人所屬的深學媒體晚上在社交網站發聲明,指警方無對兩名記者檢控,但指若他們再出現在示威現場,不論是否採訪均會即時帶走,會檢控其家長「疏忽照顧兒童」罪。

聲明重申他們所有記者都是就讀大專及中學的學生,採訪屬義務,不受勞工條例規管,批評警方今次干預記者採訪嚴重影響新聞自由,就此向警方提出交涉。

深學媒體的網頁指他們今年二月成立,最初由八名中學生組成,稱以持平態度報道新聞。

記協:不要做出示威者的行為

記協主席楊健興指,近期越來越多中學生記者進行採訪,認為他們想體驗並沒有錯,但呼籲他們在現場只能做記者身份應做的事,不要做出示威者的行為,亦要避免情緒影響,及注意安全。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蘇鑰機認為,年紀太輕的學生並不適合到現場採訪,因為他們並不專業,無受過正規訓練,亦擔心他們不懂得保護自己。

梁美芬:考慮是否要制定記者發牌制度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說,對於有未成年人士稱自己是記者的現象令人震驚,認為當局應重新考慮是否要制定記者發牌制度,擔心引起安全問題,亦影響市民大眾對記者採訪的印象及期望。
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說,警方昨日帶走兩名未成年人士的行為令人反感。他說,中學生採訪是課外活動,社會上亦有類似活動引起學生的學習興趣,但提醒警民衝突現場是有風險,強烈呼籲同學遠離衝突場合。

政府稱學生記者採訪示威極危險

政府發言人透過新聞稿表示,對事件深表關注,認為未成年人士以學生記者身份在示威現場進行採訪,是極為危險的行為,試想一名12、13歲的小朋友實難應付複雜多變的情況,對有組織安排年幼學生作義務採訪,感到十分憂慮,形容是置孩子的安危於不顧,是極度不負責任的行為,並強烈呼籲未成年人士應遠離高風險的示威活動,應停止參與任何在示威現場的採訪活動。

政府發言人表示,未成年人士容易被人影響而以身試法,或進行高風險的活動,家長、學校和老師有責任保障孩子及學生的人身安全及福祉,提醒他們切勿出席或參與近月往往演變成暴力衝突的示威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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