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警隊正成立新部門執行「港區國安法」

20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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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長李家超接受《南華早報》專訪時說,警隊正成立新部門,以執行日後的「港區國安法」,負責收集情報、調查和培訓人員。

李家超指,警隊已展開成立新部門的前期工作,包括審視資源調撥、人力及器材規劃,有關部門由警務處長鄧炳強領導,負責收集情報、進行調查和訓練人員,日後會考慮加入其他紀律部隊的成員。

對於全國人大的決定列明,中央維護國安的機關可根據需要在港設立機構,李家超未有透露新部門將如何與有關機構合作,但表示澳門的經驗可以是一個參考。他又指中央的情報收集網絡遠大於警隊,可有更高層次的分析,掌握全盤局勢,有助香港了解整個形勢局,而任何在香港執法的人,都要符合一些普通法的原則,包括無罪假定、保持緘默權利、以及有律師代表。

李家超又說,無悔去年推動逃犯條例修訂,強調修例出發點是為了公義,如果時光能夠倒流,他仍會推動修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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