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愛詩:維護國安委員會顧問非「太上皇」

2020-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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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草案」説明,香港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並由中央政府指派國安事務顧問。基本法委員會前副主任梁愛詩表示,根據新聞稿,顧問將就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相關事務提供意見,並沒有權執法或者直接指令委員會如何工作。她不同意顧問的角色,等同黨委書記或者「太上皇」。

委員會可以不接受顧問的意見

梁愛詩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未能看到港區國安法草案的具體條文內容,感到有點失望,但人大法工委向人大常委會提交的草案說明,已經解釋到大家很多疑慮。 梁愛詩說,委員會將非常尊重顧問的意見,但如果意見不對或者不適用,委員會可以不接受,顧問不可以作出指令,而是向中央政府反映情況。她不同意顧問等同黨委書記或者「太上皇」,亦不認為相關做法破壞一國兩制。她認為「太上皇」有尚方寶劍和無限權威,但顧問只是提供意見。

特首有特別的資訊和能力

對於行政長官應當指定法官審理國安案件,梁愛詩表示,特首作為國家安全委員會主席,有特別的資訊和能力,決定如何處理案件。她認為,指定法官的做法合理,但基於司法獨立,終審法院或高等法院首席法官並沒有加入委員會,如果沒有相關資訊就作出指定法官的決定,並不適合。

「港區國安法草案」説明提及,如果香港本地法律與「港區國安法」不一致的,會適用「港區國安法」,解釋權屬於人大常委會。梁愛詩說,根據《憲法》規定,常委會隨時可以解釋法律,而本港法院審判案件時,如果對條文解釋有疑問,而且條文對判決很重要,就應該提請常委會解釋,說明提到的規定,只是重申法律要求。

梁愛詩強調,一個地方政府不可以約束中央政府如何行使權力,地方政府可以表達意見,但在法律上不可以規定常委會,不行使釋法權,而交給終審法院釋法。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涉及國家安全的罪行很多時候都涉及國防和外交,這並非香港自治範圍的事務,相信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內設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會在國防和外交方面,能提供重要的資料和意見。對於由行政長官指派法官負責處理危害國家安全案件,他認為,不會衝擊現有的制度,因為獲指派的香港法官,並非外來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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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以足球比賽比喻 有時需要國家隊


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就在社交網站發文,以足球比賽比喻,指「(中央)在特定情形下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就如「一般情況下由香港隊落場踢波,但如果對方是國家隊,那我們就不能不派國家隊了。」 他指這是實事求是的安排。

鄧竟成:中央高度信任香港警方

全國政協委員、前警務處處長鄧竟成表示,中央是次同意香港警方設立維護國家安全的執法部門,而非另設獨立機構負責執法工作,體現了中央高度信任香港警方的執法力量。維護國家安全將是香港警隊未來的重要任務。鄧竟成指出,香港警隊已有多年處理反恐工作的經驗,表現卓越,成績有目共睹。接下來,相信香港警隊將就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四類犯罪行為,加強人員培訓,強化執法,讓香港警隊更好地配合和適應這部全新、重要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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