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耀宗:特首指定法官處理港區國安法案件 不會影響司法獨立

2020-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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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下次會議將於6月28日至30日再舉行另一次會議,預料將第二度審議「港區國安法」,並最後拍板通過。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指,人大法工委就「港區國安法」草案的說明,很大程度上採納了港方的意見,亦考慮了一國兩制及普通法法制的運作。對於規定由特首委任本港法官負責處理港區國安法案件,他就認為安排合理。而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就指關港區國安法罪行的定義將會清晰明確,使市民有法可依,並盡量由香港原有的執法和司法機關去處理案件。

譚耀宗早上(22日)在電台節目上表示,星期日的議程暫時未有顯示會審議「港區國安法草案」,屆時會否通過法案,要視乎委員長會議的決定。他指人大法工委就「港區國安法」草案的說明,很大程度上採納了港方的意見,亦考慮了一國兩制及普通法法制的運作,不影響市民現有的權利及自由,認為大眾的疑慮應可解決。

對於草案說明,特首應從現任或合資格的前任法官中指定若干名法官,審理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譚耀宗指安排合理,不認為會影響司法獨立,亦要相信本港法官不會亂判。他又指,港區國安法定立後,絕大部分案件在香港審理,只有國際有關或當香港失去秩序等情況下,才會安排涉案人返回內地審訊,相信有關個案是少之又少。

他又說,草案列明香港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是參考澳門做法,由中央指派的國家安全事務顧問,是作為溝通,不是「太上皇」的角色,顧問及特區官員的目標都是維護國家安全。至於中央政府將會在香港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公署,譚耀宗表示,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可能好複雜,要有專責部門處理,公署人員要受全國性法例及香港法例約束,拘捕等絕大部分行動仍依賴香港執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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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弘毅:罪行定義將會清晰明確 有法可依

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認為,港區國安法草案提到由特首委任處理案件的法官,估計每宗案件程序會涉及九至十名法官,最好的處理方法是由首席大法官負責任命。他相信特首任命前,可能都要參考首席大法官的意見。他批評社會有認識司法系統的人,在評論港區國安法時會跳到最極端、最不利一國兩制的結論,認為批評不能危言聳聽,或作出無事實根據的推測。他又指內地刑法較從前已有很大改善,對人權有保障。

而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在報章撰文,指人大法工委就港區國安法的草案說明,未有披露何謂在特定情形下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管轄權具體內容和有關程序仍有待公布。但他估計,有關港區國安法罪行的定義將會清晰明確,使市民有法可依,並盡量由香港原有的執法和司法機關去處理案件。而目前特首根據獨立的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推薦任命各級法官,因此在訂出可以審理國安案的法官名單時,可考慮設立徵詢委員會意見的程序,並在「港區國安法」列出挑選法官時考慮的因素和標準,例如法官國籍和以往審案的專長和經驗等。

他又指,香港法院在審理國安法案件時,有權解釋國安法,但若人大常委會頒布解釋,法院便必須遵從。

不過,大律師公會副主席葉巧琦擔心,若由特首委任處理國安法案件的法官,將衝擊本港司法獨立,又相信經普通法制度培訓的法官,不會接受有關安排。她強調,司法獨立是香港牢不可破、賴以成功的基石。她強調「公義必須被看見」,由政府提出檢控的案件,再由特首指派的法官處理,質疑外界未必會相信制度,而社會對法官的信任是基於制度,制度若被破壞,法官獨立形象亦會被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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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