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警隊有能力有人才履行國安法職責

202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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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長李家超指,港區國安法生效後就成為香港法律,執法或檢控部門會履行職責,他又說對警務處履行國安法職責有信心,認為能處理涉國安案件,指警隊有能力,有人才。

李家超說,人大常委會以《立法法》處理港區國安法,要尊重人大常委會工作,而生效後就成為香港法律,執法或檢控部門會履行職責,強調所有執法工作都會按相關法律及現行的法律進行,但目前條文未出台,作任何評論都是個人揣測,重申原則是依法、保障人權,而基本法以及公民政治公約的權力都予以保留。

他又指目前要做好港區國安法生效後的準備工作,他對警務處履行職責有信心,指警隊一向都有優秀人才,分析力高,有熱誠了解新工作的要求,相信有能力應付,當局會提供培訓及建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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