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被截港青身分曝光 據報有「屠龍小隊」成員

2020-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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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違《港區國安法》落網擬潛逃台灣被截的李宇軒等十二人身分曝光,他們全部曾參與反修例暴力示威,其中至少四人是所謂「屠龍小隊」成員,涉及去年十二月九日華仁書院炸彈案等有關。 他們分別已被控暴動、製造炸藥等不同罪名,卻趁保釋或缺席聆訊期間偷渡赴台,但在南海水域被廣東海警截獲,目前在深圳鹽田看守所接受調查。

四名所謂「屠龍小隊」成員,其中一名成員,據報是十八歲港大學生郭子麟,涉去年十一月十八日「理大衝突事件」中參與暴動,被控一項暴動罪。 至於十七歲時任港鐵技術見習生鄭子豪、同齡學生廖子文及三十歲售貨員鄧棨然,則涉嫌去年九月三十日在灣仔駱克道金樂大廈十九樓一個單位管有製造汽油彈的原材料,被控串謀意圖縱火案、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

警方表示,昨日經由相互通報機制接獲內地執法部門通報,得知12名年齡介乎16至33歲的本地男女涉嫌非法入境,現正被內地執法機關拘留。警方指會與內地執法部門繼續保持緊密聯繫及合作。 保安局指香港警方表示已接獲通報,並陸續通知被捕者家屬 。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則認為港府應先主動安排這批港人返港,他解釋,該12人並非有意圖到內地犯案,而船隻經過內地水域只是技術上的「非法入境」。他認為,他們若觸犯香港的法律,而在內地只是觸犯輕微罪案,港府應主動與內地溝通,讓他們返港。 本身為大律師的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下圖)相信內地有可能「先捕先審」,行使管轄權先在內地審理偷渡案,完成服刑後,其他案件待他們回港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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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就引述內地政府官員消息指由於案情可能涉及境外勢力,因此暫時不能確定12名偷渡者是否全數會在深圳過堂,但不排除隨着審訊的深入,會有更多機關參與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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