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古思堯被控違「反蒙面法」 下周三提堂

202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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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香港眾志成員黃之鋒及社民連古思堯被捕,警方落案指二人涉及去年十月五日的非法集會和違反蒙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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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中午到中區警署報到後被捕,他指警方稱他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和違反蒙面法。他表示已錄取口供和錄影盤問,並向他展示四條傳媒新聞短片,他與古思堯會在下星期三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黃之鋒表示不排除警方為控告而控告,並為十月一日民陣蘊釀的遊行製造「寒蟬效應」,他指自去年出獄以後已第三度被警方起訴,之前分別是指他去年六月包圍警總,及今年六四違法集會。黃之鋒表示警方可能「為告而告」,之前包圍警總案件,警方都會播放警員拍攝的片段,今次播放片段全來自四間不同傳媒,似是營造案件疊案件效果,嘗試限制示威者出境。黃之鋒表示自己對比12名潛逃失敗現在內地被扣押的港人,以及逾百名因反修例風波而服刑或羈留人士,所面對的案件其實微不足道。
他表示不知未來會否再被起訴,但自己仍會繼續抗爭。
去年十月五日,港府的反蒙面法生效首天,有人號召在港島遊行反對實施反蒙面法,部分示威者不理禁令,繼續以口罩或其他東西蒙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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