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7月起入職公務員需聲明或宣誓擁護基本法

20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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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事務局今日向各部門發出通告,公布今年7月起聘任為公務員的人士,將要宣誓或作出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和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

當局指出,大部分準受聘人須在接受聘任時同時簽署聲明;至於直接受聘擔任高級職位如部門首長的人士則須宣誓,以加強公務員對其公職身份帶來的期望和責任的認知。

發言人又說,根據《基本法》和《公務員守則》,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和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是公務員的一貫責任,公務員職位的受聘人須明確知悉並接納這些責任。如果有關人士在職期間涉嫌或被裁定違反聲明或誓言,有關個案會按公務員規則和規例處理。

發言人指出,要求公務員宣誓或作出聲明,是對公務員須背負的責任和期望的公開確認和真切體現,有助進一步維護和推廣公務員隊伍應恪守的核心價值,並確保香港特區政府能有效管治,認為有關安排符合《香港國安法》 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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