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正察:中國宣佈2060年碳中和目標,香港需積極發展綠色金融

2020-10-27
政策‧正察
團結香港基金政策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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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團結香港基金助理研究員周旭晴、研究員江俊燊

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上月22日在聯合國大會宣布,中國將致力於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即淨碳排放減至零。中國要實現碳中和,香港在當中有何角色呢?香港又能否利用其國際金融中心的優勢,帶動綠色金融發展呢?

中國2060年碳中和這目標是全球氣候政策發展重大發展。根據氣候行動追蹤組織(Climate Action Tracker),若中國於2060年實現這個目標,全球暖化有望降低0.2至0.3°C,將是2015年各國簽署巴黎協定以來的最大降幅。

實踐碳中和這個目標需要巨大的資本開支,並要引導銀行資金流向低碳轉型項目。其中一個方法就是制訂監管框架,鼓勵銀行管理及報告其對氣候變化的影響。

以歐洲爲例,根據《非財務報告指令》(Non-Financial Reporting Directive),所有大型銀行需披露其環境和社會影響,例如他們的貸款項目如何幫助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等。這推動銀行在氣候行動中擔當更積極的角色。

同樣,早於2012年,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已编制了《綠色信貸指引》,要求銀行匯報他們的環境社會風險管理、綠色項目貸款總額以及其環境效益。監管機構隨後會按這些範疇為銀行評分,以促使他們管理可持續發展相關的風險和影響。

然而,香港現時的政策框架卻忽略了銀行的環境和社會影響。雖然香港金融管理局今年發布了《綠色及可持續銀行業白皮書》,可白皮書仍然欠缺鼓勵銀行管理其環境和社會影響的政策,只重點要求銀行管理環境對其業務和資產的風險。

世界各地,如中國、歐盟、及英國等地,都理解銀行業對實現碳中和的重要性,因此在制訂可持續發展策略和減碳計劃時均特別關注銀行業的角色。相較國際上對於銀行業的期望,香港的監管框架似乎仍有改善空間。要抓緊可持續發展為香港帶來的機遇,金管局應確保銀行更積極管理其環境和社會影響,領導銀行業應對氣候變化帶來的考驗,為實踐碳中和出一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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