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影大頭照2男遭「私了」 3被告判囚

202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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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多區爆發反《禁蒙面法》示威,兩名男子在旺角拍攝示威者「大頭照」及清路障時,遭大批示威者「私了」。兩男一女被告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分別被判監禁4年及15個月。區院法官敦啟安判刑時形容他們所犯的罪行醜陋。

3名被告分別為57歲的無業男子羅偉華、23歲的售貨員黃綺婷及36歲的埃及籍地盤工人 Soliman Ahmed Fawzi Elsayed。區院法官敦啟安判刑時說,案發時香港正處於複雜政治局面,隨著暴力升級及失控,法庭有責任維護法律及公義。
法官表示,首被告羅偉華求情時說因看到事主手持磚頭,相信對方會用磚頭傷人才犯案,但閉路電視片段沒有拍到事主以磚傷人,法官指,兩名受害人身體受傷害,但他們的傷勢並非最嚴重,亦已痊癒,沒有留下後遺症,加上羅所使用的武器非刀劍槍械,以4年9個月監禁作為兩項蓄意使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的量刑起點,認罪及賠償獲扣減部分刑期,終判囚48個月。
至於同案兩名被告,郭啟安形容兩人罪行醜陋,不能被容忍,雖然兩人只是推跌及絆倒事主,參與程度較低,但不改他們共同襲擊街上無辜人士的事實,扣除部分刑期後,判即時監禁1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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