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 鄧棨然喬映瑜判監兩至三年 李宇軒等八人判監七個月

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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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涉嫌偷渡到台灣但在內地海域被截獲的香港人,其中10人的案件宣判。

被控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的鄧棨然和喬映瑜,鄧棨然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罰款二萬元人民幣;喬映瑜被判監兩年、罰款一萬五千元人民幣。

被控涉嫌偷越邊境罪的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李宇軒、郭子麟,各被判有期徒刑七個月、罰款一萬元人民幣。

案件周一下午在深圳鹽田法院開審,檢察院當時指已依法公開開庭審理案件,法庭聽取了檢察機關的公訴意見和各被告人及委託律師的辯護意見,案件將擇期宣判。


至於廖子文和黃臨福因為未成年,法院舉行不公開聽證,檢察院稱二人對偷越邊境罪自願認罪認罰,加上犯案時未成年,檢察院決定不作起訴。二人今早十一時許移交香港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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