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8人刑滿 分批遣返香港並押往警署

202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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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港人去年8月企圖偷渡到台灣,在內地水域被捕案,其中8人今天在內地刑滿出獄,分批經深圳灣口岸遣返香港,移交給香港警方。

國安處、商罪科等跟進

警方下午5時許,確認已接收由內地執法機關送回的八名男疑犯,內地執法機關完成相關司法程序後將八人移交,六宗在港發生的案件分別由國家安全處、商業罪案調查科、港島總區刑事部、新界北總區刑事部和東九龍總區刑事部跟進。

據了解,「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在早上首先被遣返本港,他早前在港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罪而被捕。今早10時,有幾部七人車離開深圳灣口岸,在警方電單車護送下,駛到天水圍警署。

其餘7人包括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子賢、郭子麟、鄭子豪和黃偉然,在下午分批返港,他們分別在港被控暴動、縱火、藏有爆炸品等罪。

他們8人因偷越邊境罪,去年12月被內地法院判囚7個月,罰款1萬元人民幣。據了解,家屬沒有獲當局通知遣返的安排,部分當事人的家屬和律師,將到警署了解情況。

尚有二人仍在內地服刑

至於因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罪成的鄧棨然判監3年、喬映瑜判監2年,分別處罰2萬及1.5萬元人民幣,兩人仍然在內地服刑。

另外,未成年的廖子文及黃臨福,獲免起訴,在去年底已由內地移交返港。兩人經提堂後還押候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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