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逾七成受訪者支持全國人大決定 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

202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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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就完善香港特別區行政區的選舉制度作出決定,人大常委會亦正根據「決定」,審議《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的修訂,即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產生辦法。為此,公民社會研究所於 2021 年 3 月 24 日至 27 日間,透過音頻電話進行「有關全國人大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意見調查」,成功訪問 2,768 名 15 歲或以上香港市民。

調查結果顯示,逾七成受訪者同意全國人大就完善香港特區的選舉制度作出的決定,其中,「非常同意」的受訪者佔 58.81%,表示「同意或幾同意」者佔 12.61%,而表示「非常唔同意」及「唔同意或幾唔同意」者,則分別佔 16.73%及 4.55%。

此外,逾五成半受訪者認為人大決定「能夠」確保「愛國者治港」原則得以落實(佔 57.94%),表示「一半半」及「唔能夠」的,分別佔 16.08%及 17.20%。

調查結果亦顯示,逾七成受訪者「同意」或「非常同意」在港設立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並確認選舉委員會候選人、行政長官候選人和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資格(佔 70.80%),表示「非常唔同意」及「唔同意或幾唔同意」者,則分別佔 16.11%及 4.99%。

就重新構建選舉委員會並增加其職能方面,47.36%受訪者「非常同意」擴大選委會,組成人數由 1,200 增加至 1,500,分組界別由原來的 4 個增至 5 個。而 42.99% 受訪者則「非常同意」賦權選委會負責提名及選舉行政長官外,亦可選舉產生部份立法會議員,以及提名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等新安排。

有關立法會選舉的議席由 70 大幅增加至 90 席,並分別由選委會、功能團體及分區直接選舉三種方式選舉產生的問題上,43.57%受訪者表示「非常同意」,23.12%表示「同意或幾同意」,而表示「非常唔同意」及「唔同意或幾唔同意」者,則分別佔 14.13%及 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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