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叫口號是否違法 由法庭裁定

202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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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要她為具體口號介定是否違法,是強人所難。她一直的立場是,有否違法要視乎甚麼情況下講出,有沒有引伸違反現時法律,律政司研究是否提起訴,再由法庭裁定是否有罪。

林鄭月娥在出席行政會議前被問到,支聯會的六四口號有沒有違法,她表示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雖然有高度自治但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有責任履行基本法和憲法。而國家憲法第一條講明國家由中國共產黨領導,本港不存在可做違反憲法的事情。

林鄭月娥又提到,《港區國安法》第6條提到,市民要維護國家安全,她希望市民可以一齊尊重國家憲法,維護國家安全,履行被賦與保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另外《港區國安法》已實施近一年,她作為行政長官有責任就《國安法》提交報告,但因為涉及國家安全委員會,所以報告內容不會公開。她稱過去兩三年香港發生很多事,自《國安法》在去年6月30日實施,不能當《國安法》對香港沒有產生變化,各政府機關團隊、媒體、大學等都要履行《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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