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港區國安法》令香港由亂向治

2021-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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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過去一年《港區國安法》有效抑制對國家安全有威脅的行動,令香港走出自2019年的困局,由亂向治。

鄭若驊出席《港區國安法》論壇時致辭,稱國家安全是頭等大事,是國家生存發展的基本前提,國安是以人民為先,是安居樂業的條件,維護「一國兩制」一直是國家堅定立場。

她提到,國安法體現中央對香港特區的信任,國安法總則指出中央政府對香港特區的國家安全事務賦有根本責任,香港特區對國家安全則有憲制責任。

其次,國安法與香港法制相容、涵接及互補,國安法雖是全國性法律,卻兼顧「一國兩制」,中國與香港的法律差異。

她又指國安法尊重和保障人權,維護法治,國安法第4條規定特區維護國安應當保障及尊重人權,依法保護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及國際人權公約適用於香港規定所擁有的人權及自由,但香港人權法案第16條訂明,行使有關權利是賦有特別責任及義務,可依法律規定為保障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公共衛生、風化等受到必須限制,新聞從業員與其他人一樣必須尊重法律。

鄭若驊表示,國安法具有域外效力,是符合國際法原則,亦是國際通行做法。無論犯罪者是甚麼國家的人,只要威脅到國安,不論犯罪行為是否在國家發生,主權國可依域外效力行使管轄權,這做法符合國際法下的保護管轄原則,同樣原則亦常見於反恐怖主義的國際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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