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綽謙:加快增建房屋需程序拆牆鬆綁、改變發展思維

2021-07-12
胡綽謙
公屋聯會常務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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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凌晨,大埔一處劏房發生一宗致命火災,事件中造成最少3死1傷。事件發生之後,頓時引起不少討論,而不少市民都十分關心如何去協助幸存者。筆者得悉社署已安排專員跟進事件。這次的火災是一場不幸的事件。意外是十分難避免的,然而我們能做的是將意外的發生機會減低。並非是要改善劏房環境,而是政府需提供更多公營房屋以減少居於劏房的人數。

今次的火災是發生在劏房之內,相信大家都清楚,劏房的生活空間是相當狹窄,一旦遇上突發意外,是難以應付的。香港作為現代化城市及已發展地區,理應為居民解決住屋問題,為有需要人士及低下階級提供合理的居住空間,然而現時香港居住於劏房的人士超過21萬,這反映了香港政府提供公營房屋方面的成績是完全不合格。歷屆政府均提出會增加建造公營房屋,結果是居於劏房的人數不斷增多、輪候公屋的時間愈來愈長。問題是在於那裡?筆者認為當中有兩點十分關鍵:

第一,就是規劃土地建屋的時間不合理地過長。按現時的各項程序,政府要將一塊地建成房屋,最少要使用10年以上的時間。當中評估交通、環境可行性要2年、改劃要最少1年、展開詳細工程及建築設計約2年、土地平整和基建工程約2至3年,單單是處理以上程序已用8年,尚未計算當中涉及收地、安置補償、清理土地、刊憲及處理反對意見的時間,如過程順利,落成樓宇都已經是10年時間,如過程不順利,一塊珍貴的土地就可能會「曬太陽」超過15年仍未能建屋。無論是10年完成程序或15年完成,都不是理想的時間,對於公營房屋長期短缺的香港,上述程序理應愈快愈好。筆者並非建議不跟程序,而是上述程序的時間是否可以壓縮?是否可以同時間開展不同的程序?如評估交通、環境等是否可以與土地平整、改劃等程序同時進行?從而將時間壓縮,盡快建屋。

第二,就是改變政府先起屋後發展的思維。現時政府建屋,都是先找地起屋,後發展基建配合。這樣的發展思維,往往就會在覓地建屋的階段,遭到擬發展地段附近的居民所反對。因為政府發展新地區時,往往先建屋,待人口遷入後,才按人口增長而陸續增加社區配套。在這發展模式之下,原本在周遭生活的居民就會覺得新遷入的居民是來爭奪原有的社區資源,矛盾就是這樣造成,為免被新遷入者「分薄」社區資源,故在不少的建屋計劃都會被周遭居民所反對,令計劃一拖再拖。如政府改為先做一定基建,讓居民感到建屋計劃是對其有利,能改善社區的話,反對的聲音自然會減少,自然能加快推動建屋,達至雙贏。

「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希望政府亦能有此胸懷,立下決心處理土地、房屋問題,改善香港的住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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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評社  2023-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