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2號橋暴動案 2大專生暴動罪成判囚3年9個月及4年半

2021-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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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大學2號橋在前年11月反修例風波期間爆發衝突。2名被告被判暴動及違反《禁蒙面法》罪成,下午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囚4年半和3年9個月。另一名被告暴動罪名不成立,但違反《禁蒙面法》罪成,被判囚2個月。

暴動罪成的2名被告包括18歲專業教育學院IVE學生張俊浩和23歲中大學生鄧希雯。法官李慶年在判刑時表示,被告某程度上是有預謀,企圖重奪中大2號橋控制權,而暴動對公眾造成嚴重滋擾,當日暴動的規模大,多人對警方作出直接暴力行為,例如投擲大量汽油彈和磚頭等,部分暴力行為,是暴動罪成的被告張俊浩直接施行;而同樣暴動罪成的鄧希雯,雖無證據證明她親身使用暴力,但她有足夠時間離開,卻選擇留下超過13分鐘,鼓勵他人使用暴力。

法官強調,雖然各被告年輕,但參考早前案例,被告的年齡、出身等都不是減刑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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