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蘋果日報4高層被控違國安法 9月30日再訊

2021-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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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蘋果日報》4名高層,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法官將案押後到9月30日再訊,各被告不准保釋。

4名被告,包括前《蘋果日報》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副社長陳沛敏、筆名「盧峰」的主筆馮偉光,和筆名「李平」的主筆楊清奇。

由於案中有大批電子器材有待法證化驗,包括97個項目,其中有電腦、伺服器及電話,另有25箱文件近1000個項目,亦需檢驗部分個人及機構財務資料。因此案件押後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國安法指定法官兼總裁判官蘇惠德認為,沒有充足理由相信4名被告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拒絕其保釋申請。

控罪指,4人在去年7月1日至今年4月3日期間,在香港與《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前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其他高層張劍雄、羅偉光等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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