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莉珊:取締反中亂港政治組織教協勢在必行

2021-08-02
楊莉珊
全國政協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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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及《人民日報》先後在7月30日以「必須剷除『教協』這顆毒瘤」為主題發表評論文章,數算教協「罪狀」,指教協退出民陣、支聯會亦無法逃脫罪責,新華社更促特區政府徹查教協。

評論文章指教協長期從事反中亂港活動,更與民陣、支聯會有錯綜複雜的人員、組織、資金和利益勾連,有不可能撇清的緊密聯繫,即使教協已宣布退出民陣、支聯會,仍無法洗脫其涉嫌違法的問題,更不能勾銷其過往「煽暴搗亂、禍害香港的罪責」。文章直言香港教育要正本清源、重回正軌「就必須徹查,剷除毒瘤」。

教局終止與教協一切工作關係 不再視為教育專業團體

教育局翌日終於有所行動,指教協近年的言論和行徑往往與教育專業不符,本質上與政治團體無異,局方不會與教協或其代表舉行任何正式或非正式會議,不會再就教育議題諮詢其意見;亦會全面檢視轄下的諮詢組織及相關教育團體,如有教協成員以該會代表身份出任委員或其他崗位,局方會考慮終止其任期、不承認其委員或成員資格、拒絕其參與有關會議或進入教育局的辦公大樓。此外,局方不再承認教協為教師舉辦的培訓課程,學校即日起不應將教師參加該會的課程計算在每3年150小時的專業發展活動之內。至此,教協可謂武功全廢,淪為空殼。

政務司長李家超7月31日出席新民黨黨慶後回應官媒對教協的評論,稱不評論個別組織,強調任何組織的活動受《社團條例》、《公司註冊條例》、工會登記等相關法律規限,必須按法律運作。被問到會循什麼方向調查教協,李家超稱若部門留意到某組織行為違法,會按相關條例採取行動。

繼支聯會名存實亡、民陣土崩瓦解後,反中亂港政治組織教協亦面臨被清算的後果。教協不再被認可,同時失去「討價還價」的能力,接下來便是依法清算該組織和骨幹的違法行為,為本港教育正本清源。

教協反中亂港罪惡累累罄竹難書

教協和攬炒派結成同盟,互相合作,共同行動,已經有很長的歷史。違法「佔中」在2014年爆發,教協為違法「佔中」助攻,製作大量使用《蘋果日報》圖片和資料的「洗腦教材」,刻意誘導學生支持「佔中」。教協在黑暴期間,多次發起全港學界罷工罷課,肆無忌憚地煽惑鼓動教師學生上街作反,「五大訴求」、「光時」等口號叫得震天價響,並屢次以言論自由、學術自由為擋箭牌鼓吹港獨,不遺餘力地支持黑暴犯罪行徑,積極為黑暴暴徒提供物質援助,甚至公然借出辦公場所供黑暴籌劃犯罪行動,慨然允許資助黑暴的「612基金」利用教協位址。

2020年初,教育局明言嚴肅跟進涉及暴亂的被捕教師及相關投訴,教協同月宣布成立所謂「援助基金」兼發起眾籌,為涉事教師提供所謂「經濟援助」。教協副會長葉建源更狂言,教協是黑暴教師的「強大後盾」。

教協兩度發表聲明,分別回應新華社與《人民日報》文章,以及教育局的行動。教協聲稱沒有煽動學生示威、亦反對「港獨」云云。社會各界人士指斥教協惡行纍纍,證據俱在,不容狡辯。

教協以為退出支聯會便能自保,但教協會長馮偉華堅稱教協政治立場不變,表明他們無悔意,退出只是權宜之計,何況教協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依然不知收斂,不僅繼續包庇失德教師,甚至在教協會址內公然推介及出售美化黑暴的書籍,繼續進行反中亂港活動凡。現在清算臨頭,才急忙發出聲明,改口稱「重視學生安全」、「沒有煽動學生示威」、「反對港獨」,這除了顯得厚顏無恥,更反映其作賊心虛,令人不齒。

教協兼具專業培訓、會員俱樂部甚至工會角色,該會管理層人員長期出任立法會教育界議員,活躍政壇。教協以專業團體作包裝,實際上已淪為反中亂港政治組織。

教協違反《職工會條例》、《社團條例》和香港國安法,必須取締

有48 年歷史、有9.5 萬會員的教協為註冊工會,但教協回歸後已淪為以教育專業團體作包裝的政治團體,政府應審視教協是否違反《職工會條例》,並予以取締。根據《職工會條例》第10(1)(b)(iii)條及第10(1)(b)(v)條,規定任何職工會被用作非法用途或與其宗旨或規則牴觸的用途,或曾在其登記後的任何時間被用作該等用途;其經費曾以非法方式支用,或曾用於非法用途或非該職工會規則所認可的用途,可取消登記。而第34條規定任何已登記職工會的經費,不得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直接或間接用於任何政治目的,或支付或轉移予任何人或任何團體,以促進任何政治目的。

《社團條例》第8條列明,如社團事務主任合理地相信禁止任何社團或分支機搆的運作或繼續運作,是維護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所需要者,社團事務主任可建議保安局局長作出命令,禁止該社團或該分支機搆運作或繼續運作。

香港國安法第21條和第23條條規定,任何人煽動、協助、教唆、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實施分裂國家罪或顛覆國家政權罪,即屬犯罪。

教協長期以來的反中亂港惡行罄竹難書,違反《職工會條例》、《社團條例》和香港國安法,必須剷除教協這顆毒瘤,取締教協勢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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