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規定全港中小學必須在上課日升國旗

202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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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今日(11日)就學校升掛國旗及舉行升國旗儀式提供最新指引。由明年1月1日起,全港中小學、特殊學校和幼稚園必須在每個上課日、元旦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和國慶日升掛國旗。
 
教育局通告指,學校必須每周舉行一次升國旗儀式,及於指定升國旗的日子前或後上課日舉行升國旗儀式,並奏唱國歌。教育局亦強烈建議學校在重要的日子和特別場合,例如畢業禮、水/陸運會等,舉行升國旗儀式,學校如有足夠旗桿,在升掛國旗時應同時升掛區旗。
 
教育局發言人表示,國旗、國徽及國歌是國家的象徵和標誌,所有公民必須予以尊重。培養學生對國民身分的認同,是中小學教育的其中一個重要學習宗旨,亦是學校教育應有之責。
 
教育局續指,幼稚園應考慮其校舍空間、設施、環境等因素,在條件許可下盡可能參照中小學的規定升掛國旗及區旗,以及舉行升國旗儀式,讓學生從小開始認識自己國家的國旗和國歌。教育局亦鼓勵國際學校及其他只提供非本地課程的私立中小學及幼稚園,參照中小學的規定,並按學校的實際情況,安排升掛國旗及舉行升國旗儀式,讓不同種族或國籍的學生可了解身處國家的文化及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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