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旺角示威企圖搶槍 地盤工判囚7年 同案學生判更生中心

202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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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10月,有人在旺角示威現場飛踢警員,兩名男子被捕。
 
31歲謝信誠被指企圖搶去警員的霰彈槍,他早前承認非法集結及襲警兩罪,但否認企圖搶槍,早前被裁定罪成,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7年。同案男學生經審訊後裁定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罪罪成,被判入更生中心。
 
31歲首被告謝信誠,報稱任職地盤工人;17歲次被告陳家俊,報稱是學生。法官謝沈智慧判刑指,警員X以溫和方法執行職務,卻被群起圍攻,警員X因有頭盔等裝備保護,僅受輕傷。法官指,首報告承認為洩憤,帶有惡意地與他人一起襲擊警員,更圖搶警槍,目無法紀,又指被告既選擇參與非法集結,又要警員不執法,屬橫蠻無理。
 
法官指,案情嚴重,法庭量刑須反映懲罰及阻嚇性,惟區域法院權限不足以反映本案刑責,遂判首被告謝信誠監禁7年,即區院的判刑上限。至於次被告陳家俊,法庭考慮到他的年紀,認為他需要更生及教導,遂判他入更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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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被人飛踢倒地,次被告趁機逃走;首被告則上前捉著警察的霰彈槍,企圖搶槍。(網上片段截圖)
 
案情指,當日有大批示威者在旺角一帶聚集堵路,警員X在雅蘭中心外捉住次被告的肩膀,示意他停下。次被告大叫求救,之後轉身推開警員X,一名女子上前拉走次被告,另有一名全身黑衣男子迎面起跳,用腳踢中警員X的心口,次被告趁警員X倒地時逃走。
 
其後,穿牛仔褲的首被告上前用左手捉著警員X手持的霰彈槍,企圖搶槍,更不停拳毆警員X的頭部,警員X遂緊捉首被告的衣服,糾纏間撕爛首被告上衣,首被告成功逃去。兩名被告最後均在山東街附近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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