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澤榮:塌樹殺人 政府勿再容忍

2022-11-02
容澤榮
時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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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林村梧桐寨發生塌樹擊殺村民事件,揭發地政總署委派的承辦商即使在八月已將大樹評為高風險,但認為無即時移除的必要,一拖再拖下逼使村民自行處理,引致今次慘劇,曝露地政總署監管不力,承辦商欠缺效率。

今次事故地政總署責無旁貸,按署長黎志華在電台節目上的說法,地政總署在八月中收到投訴梧桐寨有枯樹,轉介承辦商跟進後,對方一星期後才到場視察和評估。當時承辦商已判斷枯樹屬高風險,但毋須即時移除。承辦商需按機制在三日後向地政總署交報告,詎料報告「沓無音訊」,竟等到發生事故當日黃昏才向地政總署提交。期間地政總署分別在九月和十月兩度催促承辦商。

一份評估報告按規定需要在三日後提交,承辦商卻竟在兩個月都未有執行,而當時已評估該枯樹是高風險,即使評為不用即時移除但處理手法太草率,甚至有草菅人命之嫌。地政總署也是愛理不理,見承辦商遲遲未交報告,也只是平均一個月催促一次,頗有虛應故事的感覺。如果一名學生、一名打工仔,遲了兩個月仍未交功課、交報告,試問老師或上司會容得下嗎?只會一個月催促一次嗎? 地政總署明顯處理失當,外判了工作出去不代表署方可以事不關己,己不勞心。

申訴專員公署表示截至今年三月,經1823熱線對樹木的投訴累積超過2000宗,80%投訴已延誤超過三個月,申訴專員公署又指,由2019年至2021年,涉及部門權責爭議的個案每年平均約800宗,可見政府處理樹木問題仍是政出多門,權責不清。現時參與樹木管理的政府部門包括漁護署、建築署、土木工程拓展署、康文署、水務署、渠務署、房屋署、地政總署和路政署,以樹木所在地點或設施的負責部門負責護理,再由樹木辦統籌協調,可惜釐清權責上花了不少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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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是一個高度城市化的城市,同時注重城市綠化,不過樹木管理政策未臻完善,以致塌樹事故時有發生。今年九月何文田巴富街一棵逾十米高鳳凰木突然塌下,壓向馬路一架無載學童的校巴和三架私家車,引致兩名司機受傷。畫面震撼令人猶有餘悸。事後樹木專家質疑粗壯高大的鳳凰木不適宜種植在狹窄行人路旁,而應該種植在空曠地方。

香港的大樹倒塌其中一個常見原因是根基不穩,行人路幾乎是用混凝土鋪建,堅硬耐用,使得種植路旁的大樹即使生命力頑強,樹根也不能深挖地底,做到「根深蒂固」,若遇到真菌侵蝕或颱風襲港,很容易因為樹根支撐不足而倒塌,成為這個城市的安全隱患。在城市化和綠化兩方面,政府宜檢討政策及參考專家意見,移除不適合種植在行人路的樹木品種,改種適合樹種。

這次梧桐寨冧樹,若不是當局兩個月內都沒有人安排處理枯樹,也不會引致村民自行清理,觸發慘劇。民生無小事,更何況涉及人命,承辦商拖延交報告,理應受處分,地政總署、樹木辦、上至發展局,好應檢討,訂立政策目標盡快處理積壓的樹木投訴,及早發現倒塌先兆,不要讓冧樹在香港變得無日無之,司空見慣,威脅市民生命。
 

延伸閱讀
  • 四局九署管樹木,管得一塌糊塗。就連處理樹木投訴也是一團糟,據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所知,每年均有數十宗個案需時超過三個月才回覆投訴人,有個案甚至由投訴起計至具體回覆需時377日,也就是足足超過一年時間,這真是一筆荒謬混帳,一個天大笑話。

    沙千山  2023-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