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耀宗指外籍大狀參與國安案違立法原意

202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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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律政司不服高等法院及上訴庭,批准黎智英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向終審法院申請終極上訴許可,案件今日開庭處理。相關聆訊由首席法官張舉能、常任法官李義和霍兆剛審理。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譚耀宗表示,若由外籍大律師代理國安的案件,將違背《國安法》的立法精神,若香港法院扭曲立法原意,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釋法糾正。他指,若人大釋法,是否只就《國安法》問題解釋,抑或作更全面解釋,視乎人大常委會的意思。
他指,若香港法院能自己糾正,就不需要釋法,但若扭曲立法原意,人大常委會或需作出糾正,需視乎事情發展,若他們認為有需要,可加入釋法於議程,最快是在十二月下旬的人大常委會會議。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梁美芬早前已表示,不評論個別案件,但指涉及《港區國安法》的案件,不宜有外籍律師參與,否則會產生利益衝突,而且相關案件會牽涉不少國家機密,可能會引起「政治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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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會議成員,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吳秋北指,案件涉及國家安全,不是一般案件,不應允許聘請外籍律師,如果涉及國家安全,內容或會泄漏至其他國家,形成安全風險。他續指,若終審法院允許外籍律師參與審理案件,或會形成案例,改變有關法例的本質,全國人大或需釋法來作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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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位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律師的選擇屬被告權利,個別案件聘用甚麼律師作辯護,應從被告角度出發,國安法案件的審訊已由指定法官處理,他認為已相當足夠維護國家安全。他指,《香港國安法》沒有條文規定限制或容許被告選擇甚麼律師,若最終人大釋法,或與部分《國安法》條文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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