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內地城市試點將實施六類人才往來港澳簽注政策

2023-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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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出入境管理局表示,為便利港澳大灣區人才從事科技學術交流活動,自今個月20日起,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試點,實施往來港澳人才簽注政策。

人才簽注持有人可在有效期內,多次往來港澳地區,每次在港澳停留不超過30天。在粵港澳大灣區工作的六類內地人才可以申請,包括傑出人才,即對灣區建設發展作出重大突出貢獻或急需的頂尖人才。另外亦涉及科研、文教、衛健及法律等。

公告指出,傑出內地人才可獲發有效期5年簽注,科研、文教、衛健人才,有效期3年,法律、其他類人才有效期1年,可根據實際需要,單獨或同時申請辦理到香港及澳門簽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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