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伯達:區議會去「三化」 街道辦居委會混合體

2023-05-03
李伯達
香港媒體主筆協會會員、福山智庫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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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公佈新一屆區議會改革方案,從職能、架構、議員產生三大方面都有重新設計,其中最受關注的是壓縮直選區議員到約二成、恢復委任議席,區議會不再有審批撥款職能,將扮演「配合政府的角色」,由民政專員任區議會主席,置於政府監管之下。區議會改制,是香港邁入新時代之下政治架構重組的最後樂章,與「完善行政長官、立法會選舉制度」一脈相承,某個程度也是推倒重來,去「三化」(去政治化、去民粹化、去準議會化),向內地的基層組織管理看齊。

回首區議會的前世今生,真有「辛辛苦苦四十年,一朝回到解放前」之感,也可理解為何有今天之巨變。1982年,港英政府成立區議會,作為民意諮詢機構,成員包括由政府官員出任的官守議員、由政府委任的非官守議員、由選舉產生的民選議員,以及當然議員,區議會主席由各區政務專員擔任。

自1985年起,區議會主席由各區區議員互選產生,所有官員不再出任區議會議員。由於「親北京」力量在基層民生默默耕耘,一向在區議會取得領先角色,中方對這一架構也不排斥。《基本法》明文規定:特別行政區可設立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就有關地區管理和其他事務的諮詢,或負責提供文化、康樂、環境衞生等服務。

回歸之後,特區政府取消了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2000年進行區域組織改革,向區議會增資源、加職能,區議會英文名改為「District Council」,趨向準議會的開始。自2012年起,立法會新增五個功能界別議席,由民選區議員擁有參選權和提名權,並由全港未有其他功能界別投票權的香港登記選民一人一票選出五個議席,加上由區議員相互選出的一個功能界別議員,可以在當時立法會70個議席中佔6席。還有,特首選舉委員會1200位成員,其中117位成員是區議員相互選舉產生。

2016年取消區議會的委任議席,愈來愈多年輕人走進地區選舉,不斷民粹化、激進化。2019年爆發修例風暴,反對派走「地方包圍中央」的道路,大力參加區議會選舉,拿到八成六議席,如果不是頒布國家安全法、修改特首和立法會選舉制度,香港面臨「變天」。

這次修訂區議會選舉方案,與完善行政長官、立法會選舉制度異曲同工,通過改職能、加門檻、裝天花及定角色,建立銅牆鐵壁,強化「愛國者治港」,終極目標是去政治化、去民粹化及去準議會化,回歸「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的功能,用行政長官李家超的話,是要「矯正現行制度下區議會議員政治及民粹議題掛帥的問題」。

對於新制度直選成分大減,李家超形容過去「行錯路」,而且認為新方案是「好制度」,應「長時間運作」。換言之,這是撥亂反正,也是對過去幾任特首「壯大」區議會的糾編。

2021年年底,中央「完善選舉制度」後首場立法會選舉結束之際,北京發表《「一國兩制」下香港的民主發展》白皮書,提出必須「探索具有香港特色的民主發展道路」。白皮書指出,民主制度並非選舉一途,「還應當積極探索協商、諮詢、聽證、對話等多種民主形式」,「重在提升民主質量,追求實質民主」。

在西式政治眼中,選舉是民主的核心要素。新一屆區議會選舉方案,無疑也是體現白皮書的精神,令香港徹底告別「西式民主」,走向「港式民主」。新產生的區議會,與內地的街道辦事處、居民委員會頗有幾分相近,但又不完全相同。

內地的居民委員會作為基層群衆性自治組織,主要負責宣傳國家法律政策,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辦理社區內居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調解居民間的糾紛,協助維護社會治安;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機關反映居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街道辦事處作爲政府部門的派出機構,負責本轄區各項行政管理工作,對居民委員會的工作給予指導、支持和幫助。

簡單而言,居委會是群衆性自治組織,街道辦是政府的派出機構。街道辦對居委會的工作予以指導,居委會對街道辦的工作予以協助,共同完成基層各項工作。

香港的區議會既非政府派出機構,也非自治組織,有點像街道辦和居委會的混合體。至於鞋子合不合腳,只有穿的人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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