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武:公民黨解散了 泛民還有參政的空間嗎?

2023-05-29
文武
學研社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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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黨召開會員大會,通過清盤決定,宣布解散。最後的主席梁家傑表示,公民黨已走了應行的路,來到屬於這個民主派政黨的終點。自國安法落實行效之後,公民黨已經呈現樹倒猢猻散的狀態,現在宣布清盤解散,並不讓人感到意外,而社會更關注的是,其他泛民政黨在新的政治格局之下,是否仍有參政的機會。

公民黨的出現,是2003年反對基本法第廿三條立法掀起的社會運動的產物。當年,反對派將反對廿三條立法捲起的社會運動浪潮,轉移向政制改革,要求一人一票普選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公民黨的前身——四十五條關注組在此時出現。2004年的立法會選舉,四十五條關注組派出余若薇、吳靄儀、梁家傑和湯家驊參選,結果全部當選,一時風頭甚勁,到2006年,四十五條關注組改組為公民黨。

公民黨的組成,大多數是法律界的大律師、律師,以及法律學者,因而被稱為「大狀黨」。成立之初,被社會寄予厚望,希望他們能夠憑籍法律專業的優勢,為香港帶來民主政治。

然而,人們很快就感受到,公民黨逐步走向激進化,偏離了民主的方向。按公民黨其中一位創黨成員湯家驊的說法,公民黨自2010年參與激進派發起的「五區公投」起,就走向激進化,走上了一條死路。公民黨成員在2019年修例風波、黑暴動亂前後的表現,更令其清盤解散走為必然的結局。

走上激進政治道路的公民黨的清盤解散,並不令人感到意外。事實上,自從2020年公民黨4人被取消立法會參選資格,其後又有多人涉及泛民初選案,公民黨出現退黨潮,已經名存實亡,清盤解散只是時間的問題。令人關注的,泛民政黨是否仍有參政的空間。尤其是一部分政治取態上較保守、溫和的泛民政黨,未來是否還有參政的可能性。

筆者認為,解答這一疑問,關鍵在於如何理解「愛國者治港」。泛民政黨日後能否繼續參政,不取決於他們是溫和、還是激進,也不取決於他們是保守,還是急進,而是取決於他們能否滿足「愛國者」的基本條件,使自己成為「愛國者」的政治組織。

在香港的情境下,「愛國者」最少有兩條重要的紅線。一是不能反共。憲法第一條寫明: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任何泛民政黨,必須要符合這一條,才有可能繼續在香港取得參政的空間。

二是不能反「一國兩制」。基本法第一條寫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第十二條寫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中央亦強調,香港必須堅持落實中央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相統一。泛民政黨的政治主張,不能與此相違背。

泛民政黨其中一項致命的錯誤,是對民主政治存有錯誤的理解,認為社會主義/共產主義不會達至民主政治,將反共視為爭取民主的必經之路,甚至是主要目的,如果泛民不能糾正這一錯誤,重新認識民主,則不可能有再參政的空間。

泛民政黨另一項致命的錯誤,就是將「高度自治」誤解為「完全自治」,將爭取民主,誤解為爭取香港的「完全自治」,反對中央的全面管治權,如果不能糾正這一錯誤,同樣不可能有參政的空間。

社會上還有一種錯誤的觀點,就是誤解了愛國者治港的「五光十色」,以為必須要有泛民參與,才能算是「五光十色」。其實,這裏的「五光十色」,必須與「愛國者治港」結合起來看,才能有正確的理解。也就是說,這裏的「五光十色」,是「愛國者」中要有「五光十色」,並非指要在「愛國者」中摻雜一些另類的參政者,更不存在要請求泛民參選的問題。泛民政黨和個人,只要不符合「愛國者」的基本要求,不會有參政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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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瑜  2023-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