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國偉:居家安老,從關懷開始

2017-06-19
招國偉
公屋聯會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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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東邨日前發生老夫殺妻慘案。右為疑兇胞弟哭訴兄長辛酸。(大公報資料圖片)

早前,在筲箕灣耀東邨發生倫常慘案,年老事主不堪年邁妻子受病痛折磨而將其勒斃,事件令人相當婉惜、遺憾及痛心。截至2016年3月31日,約有137,700長者住戶(即所有住戶成員皆為60歲或以上)居住於房委會公屋單位,佔房委會公屋住戶總數約19%,數字由2010年的16%,不斷上升,反映屋邨人口老齡化問題嚴重,長者住戶支援服務的情況令人關注。 

“居家安老”的概念,除了為長者戶提供“有瓦遮頭”的單位居住外,全面的日常生活支援服務也是必需的,長者才能真正在家安享晚年。建立和諧社區,主動關懷長者,特別是獨居及雙老家庭,了解需要,相信必然可以大大減低不幸事件發生的機會。 

房協在轄下的公共屋邨,正推行“樂得耆所”居家安老計劃,在屋邨提供“一邨一社工”的支援服務,取得不俗的成果,值得房委會研究,借鑑成功經驗。 

應恢復“屋邨老人社區服務計劃” 

1990年8月,房委會推行“屋邨老人社區服務計劃”(通稱“屋邨聯絡主任計劃”),並在兩個屋邨試行後,在1992至1996年期間,逐漸擴展至26個公共租住屋邨。計劃的目的,是向長者租戶(尤其是獨居長者)伸出援手,確定他們的需要,並在適當情況下,把個案轉介政府有關部門或非政府機構,以便尋求協助;然而,由於社署其後推行長者支援服務隊計劃,房署認為服務重疊,故於2002年起分階段逐步取消計劃。 

房屋署掌握邨內長者戶居住的概況,透過恢復“屋邨老人社區服務計劃”,可定期探訪如獨居、雙老家庭,噓寒問暖,視察居住狀況,進而提供適切的跟進及轉介服務,包括改裝單位設備,轉介其他起居的支援服務等,“治未病”應是安老服務的關鍵所在。 

加強邨管諮委會支援長者服務的角色 

現時屋邨管理諮詢委員會(下簡稱“邨管諮委會”)可動用最高30%的撥款用作伙拍非政府機構舉辦活動,因應舊屋邨人口老化問題,邨管諮委會應增加舉辦長者活動的比例,亦應鼓勵機構舉辦更多探訪、關懷長者的活動,組織義工隊,構建關愛社區;此外,應擴大機構範圍至邨內的居民團體,令舉辦活動的種類可多元化,善用居民團體的社區網絡。再者,邨管諮委會的撥款,亦應按通脹每年作出調整,不能一成不變,以配合社區的需要。 

增加屋邨長者醫療護理服務的提供 

針對長者的需要,特別在醫療護理服務方面確實有殷切的需求,在長者人口比例較高的屋邨中,房屋署應主動邀請醫療服務機構、社會福利團體等,在邨內設立服務中心,跟進邨內長者居民的健康情況,以及提供適切的護理服務,加強軟件服務,締造一個“居家安心”的生活環境。 

 

文章只屬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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