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成科:請問彭定康 牛津大學可以張貼伊斯蘭國的宣傳海報嗎?

2017-09-22
韓成科
香港文化協進智庫高級副總裁、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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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定康最近來港出席活動。(大公報)

前港督彭定康日前在港出席活動後,被問及提倡「港獨」是否屬言論自由範圍,他舉例指《基本法》不容許安樂死和同性婚姻,惟沒說學生不能談論相關議題,強調很難阻止人們發表意見。他並指希望標語事件能留給大學校長處理,強調維護言論自由重要,但行使言論自由要符合一定限制,不點名指有人歡迎他人自殺或諾貝爾獎得主離世,是不對的事。 

聽鼓聽聲,聽話聽音。彭定康認同言論自由要符合一定限制,並指有學生張貼標語諷刺蔡若蓮和劉曉波是不對的事,但卻沒有指提倡「港獨」是不對。即是說,彭定康認為言論自由不應逾越道德底線,但「港獨」卻是可以討論的範圍,他還以安樂死和同性婚姻作比喻,指《基本法》都不容許安樂死和同性婚姻,但社會都可以討論。然則,《基本法》不容「港獨」,學生也應該可以在校園討論云云。《基本法》有沒有明確禁止安樂死和同性婚姻?似乎並沒有,倒是過去法庭不少判決都指出,一些不利同性戀者的法例及措施違反《基本法》,但從來沒有聽過《基本法》有條文不禁止安樂死和同性婚姻。看來,彭定康應該多讀讀《基本法》,以免搞事實,導致引喻失義。 

其實,所謂言論自由有限制,意思是任何國家或地區,都有各自的言論禁區不能逾越。例如《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0條規定:「一、任何鼓吹戰爭之宣傳,應以法律禁止之。二、任何鼓吹民族、種族或宗教仇恨之主張,構成煽動歧視、敵視或強暴者,應以法律禁止之。」這些言論都應該被禁止。而不同國家或地區,都有因應各自的法律、歷史、文化,產生出各自的言論禁區。 

在德國使用納粹標語需負刑責 

例如在德國,公開宣揚納粹的言論不受法律保護。其《反納粹和反刑事犯罪法》明確規定,禁止使用納粹標誌、口號及敬禮姿勢,禁止使用任何具有納粹象徵意義的標記符號、標語和徽章;宣傳納粹思想、美化納粹戰犯、懸掛納粹旗幟和口號均被視為非法,對猶太人進行誹謗、攻擊和惡意傷害者,都要被判罰或處以徒刑。在彭定康的老家英國,其大學同樣有各自的言論禁區,英國「Spiked」網絡雜誌每年都會發布英國高校言論自由排名,並按不同的限制分為不同等級,而彭定康作為校監的牛津大學,一向被評為屬於限制較嚴格的一類。包括在2014年,牛津大學基督教堂學院禁止了一場關於墮胎問題的爭論,意思是在基督教堂學院,墮胎問題就是一個言論禁區,這又是否打遏了言論自由? 

據統計,2017年有20所英國高校有過禁止報紙媒體的行為,有21所高校有過禁止個人演講的行為,有16所高校有過暫停學生組織的行為,有17所高校有過禁止海報張貼的行為。當中涉及的原因五花八門,有關係社會價值討論、有涉及鼓吹仇恨、有涉及歧視、也有涉及國家安全。這說明,就算是老牌民主國家的英國,大學的言論自由同樣存在禁區,在大學校園不是任由學生想說什麼就說什麼。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英國大學禁止一些言論,相信出發點都是為了學生及社會利益著想,而不是為了打遏學生的言論自由。「港獨」問題同樣是香港社會的言論禁區,這不單是因為「港獨」明顯違反《基本法》,更在於「港獨」將會為香港帶來災難,甚至在社會鼓吹對立和仇恨,就如近日在大學校園發生的一幕。有關「港獨」的討論對香港沒有好處,校方阻止有關言論不見得就是打遏言論自由。就如現在有伊斯蘭國的成員要在牛津大學張貼海報、懸掛橫額來招收新兵,甚至要在校園內進行演說宣揚伊斯蘭國,牛大會因為言論自由而聽之任之,並尊重他們的言論自由嗎? 

 

文章只屬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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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飛龍  2022-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