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檢測蔬果鬆懈 申訴專員公署批政策嚴重過時

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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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署指部分本地普遍食用的蔬菜,例如蓮藕和荳芽仍未受明確標準規管。(大公報資料圖片)


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發現,食環署檢測蔬果過於鬆懈,包括無恒常抽驗海路進口的蔬果,建議縮短化驗時間及擴闊法例監管範圍。

申訴專員指,現時從內地運載水果到港的貨車,較少駛進文錦渡辦事處供檢測。由於貨車流量頻繁,食環署職員只從貨車貯物櫃近櫃門的地方提取蔬菜作檢測,令放在裡面的蔬菜可輕易避過檢測。公署建議,食環署應增加抽取蔬果樣本的數目,並發出指引指示職員更有效抽檢貨櫃較深處的蔬果。

在海路方面,申訴專員指食環署只會接獲情報等特別需要時,才會在葵涌檢查站或進口商貨倉抽檢蔬果,抽檢明顯比空運及陸路到港的蔬果寬鬆,大部分由海路進口的蔬果未有受到檢測便流入市面。

而蔬果樣本送往政府化驗所化驗,一般需時19個工作天,申訴專員指同批次的蔬果可能已在市面大量出售。公署指部分本地普遍食用的蔬菜,例如蓮藕和荳芽仍未受明確標準規管,食物的法定安全標準亦寬鬆兼嚴重過時,建議縮短化驗時間及擴闊法例監管範圍。

社署執着行政程序 耽誤協助


另外,申訴專員公署就一項有關公屋調遷申請的投訴作出調查,發現負責轉介的社署及受其資助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簡稱服務中心)因過於執着轉介機制的行政程序,以致耽誤了投訴人一家獲得所需協助。

投訴人是公屋住戶,其中一名家人在單位內突然身故,有家人因此受情緒困擾,不願留在單位居住,一家因此提出調遷至邨內不同間隔的單位,負責評估的服務中心向房屋署作出調遷推薦後,便結束個案。及後房署兩度找到同邨單位,建議給投訴人,但投訴人都不接受,房署於是將個案轉介回服務中心,但服務中心未有作出跟進,事件經過接近兩年仍未解決。

公署在調查後認為,房署並無延誤處理,但社署在處理時存在一定問題,太執著於每次轉介須硬性滿足所有程序要求。而房署、社署及有關服務中心在個案部分細節上的說法迥異,近乎互相指責,申訴專員公署認為三方要為個案坦誠檢討,修好合作關係。

延伸閱讀
  • 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發現,不同政府部門在跟進新界村屋欠妥排污設施的投訴時各有不同的限制,往往因而傾向轉介投訴予其他部門,但又對其他部門面對的限制不甚了解,以致投訴即使在部門之間多番轉介,仍未能獲得妥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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