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一單接一單 醫學美容立法規管進度滯後

2018-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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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醫學美容意外一單接一單,但政府遲遲仍未就醫學美容立法規管,立法會議員及醫學界均希望政府可以盡快立例,清晰界定醫學與美容的分別,以及加強規管,以釐清現時的灰色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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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底,DR美容集團發生「毒血針」事故,導致一死三危殆,政府其後成立私營醫療機構規管檢討督導委員會,檢視本地美容院提供的服務,識別可能屬於醫療行為和引起安全關注的醫療程序。

衞生署僅提出指引 無法律效力

工作小組於2013年提交報告,列出35項有潛在風險的美容程序,其中15項涉及皮膚穿刺或以機器或化學方法剝脫皮膚的程序,須由醫生進行,包括注射美白針、減肥針、肉毒桿菌等。

衞生署按報告建議,向美容業發出「提供美容程序須知」指引,提醒業界避免提供以上程序,否則可能觸犯《醫生註冊條例》或《牙醫註冊條例》而被檢控。不過,有關指引只屬沒有法律效力的行政指示,規管作用成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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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業界千人反對 政府讓步不管儀器使用者

2017年,政府向立法會提交《醫療儀器條例》建議和《私營醫療機構條例草案》,要求所有進口的醫療儀器(包括部分美容儀器)均須向衞生署註冊,並將儀器分四級,按風險程度決定「使用管制」。

然而美容業界動員千人集會,強烈反對規管,指會影響逾萬從業員生計。在業界大力反對下,政府抽起「使用管制」部分,只是規管醫療處所。至於規管儀器使用者方面,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早前指,需要更多時間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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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再諮詢 建議規管先進療法

至2018年中,衞生署就先進療法產品規管展開為期2個月的諮詢,建議在現有《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下,加入先進療法產品定義,並且規管有關處所需要領牌;同時規管有關產品的生產、出入口、臨床試驗、應用方式等。

諮詢結果顯示,社會普遍支持立法規管美容業,政府將推展各項建議,目標明年內將修訂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指,期望盡快修《藥劑業及毒藥條例》,能雙管齊下同時規管先進療法產品,堵塞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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