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柏:廿三條立法,不會在特首連任後

2018-11-19
寒柏
學研社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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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上任至今,每當問及會否啟動廿三條立法之時,都會以「廿三條立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是香港憲制責任」和「無時無刻都在尋找合適的立法時機」作為回應。有好幾次被記者追問,則以「暫時未找到合適的立法時機」、「合適的時機未到」和「沒有時間表」等方式作答。

外界普遍相信,林鄭所謂的「合適的時機」,很有可能說是在立法會換屆和她成功競選連任之後。由於廿三條立法是較敏感的政治議題,2003年的時候,更是搞得焦頭爛額。所謂「前車之鑒」,林鄭不可能貿然重啟立法。

因此,不少人認為,林鄭恐怕會等到成功爭取連任之後,在毫無顧忌之下,才會重啟廿三條立法及處理相對較敏感的政治議題。

要等到2020年立法會選舉?

可是,想深一層,特首及立法會的選舉都是每幾年一度,所謂「明日復明日」,永遠都總會有下一屆的。如果說有部份泛民議員被DQ而需要等「補選齊腳」,立法會才算有廣泛代表性的話,仍勉強可說得通,但卻完全沒有必要等到下一屆的立法會選舉後,才啟動廿三條立法。

建制派並不是鐵板一塊,每一板塊之內,尚有不少人選,亦會有一些「第二梯隊」。縱然有個別建制派議員,因力撐廿三條而失民心,以建制派的人力物力,亦不致找不到人頂上。而且,就算是走溫和路線的建制派,其選民亦大都是支持立法。要等到立法會2020年選舉一說,並沒有很強的說服力。

此外,以客觀事實來說,泛民議員被DQ而補選,建制派可能仍有一點優勢,至今甚至乎有建制派在補選時「僥倖得勝」的例子。可是,如果等到2020年的選舉年,建制派又能否繼續保住議席上的優勢呢?

一般來說,建制派支持者的年齡層較年長,中年的選民已是五五之數,少年支持者的比例更是少得可憐。除非未來幾年的政治及經濟環境有巨變,或某些特別事項發生而使大多數香港人轉軚,否則絕不可能改變這個大趨勢。換句話來說,即如今的建制派模式,隨着老一輩的支持者過世,較年輕的一代開始主導,幼少的一代,又逐漸成年而成為選民,其黨派的競爭力將會越來越差,本身就已經有轉型問題。至少,建制派在未來幾年,將要面對轉型風險,亦不得不注入新血及新思維,不確定性大幅提高。

原理上,如今建制派在議會上的控制力尚可,明明正是廿三條立法的大好時機,又豈能白白浪費這個機會,反而再多等幾年,漫無目的般繼續蹉跎歲月?如果幾年後,建制派的實力頹縮或各黨派之間出現分歧,廿三條立法,恐怕難度只會更高。

要等林鄭連任後才處理?

另一說法則認為,林鄭所謂的「合適時機」,是等到她本人成功連任之後。由於林鄭剛上任不久,亦多次言明,要先處理好民生及經濟問題,幫助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尋找出路。甚至乎,她在上任之後,坊間更把林鄭的施政,冠以「大和解」之名。

在她上任一年多以來,對本港商家示好,例如把商家極不滿意的「強積金對沖機制」煞停,改由政府給予較多補貼的做法,作為替代方案。此外,本應早早實行的「填海造地」計劃,則以「土地大辯論」拖延了一年左右,至今終肯拋出方案,起名「明日大嶼」;填海之事,卻起碼等到十四年之後。對泛民方面,她慷慨向泛民政黨捐出三萬大元,卻至今仍沒有向建制派作出捐款。泛民要停放煙花,她立刻同意。此外,早前補選期間,居然仍有曾倡議港獨的人選可入閘,其中,區諾軒更當選成議員而沒有被DQ。我們先不論是非對錯,林鄭的作風,實很有「大和解」的味道。

因此,坊間評論普遍認為,林鄭於第一屆任期內的主旋律,都是「大和解」。聚焦民生經濟,但會盡量減少當中衝突,連土地大問題,亦以「需要先凝聚共識」為藉口而拖延下去。至於相對敏感的政治議題,林鄭則可免則免。大家認為,只有等到林鄭在成功連任後,再無後顧之憂,才會敢啟動廿三條立法及着手處理較敏感的政治議題。

林鄭連任後,還會再處理廿三條嗎?

筆者對這種講法,並不敢苛同。由於以上的論點,只是從林鄭的角度及利益出發,並假設她希望獲得連任。可是,其一、林鄭是否有連任的打算呢?連任是否真的對她有利?其二、中央是否有意欲要她連任呢?回答這一系列的問題之前,大家試想想,除了民望之外,如何才能確保當選特首及成功連任呢?先決條件是什麼?

觀乎回歸後的情況,董建華先生雖然曾連任,但只做了接近八年。曾蔭權先生也曾連任,也是做了七年左右。梁振英先生則只做了一屆。換句話來說,即所有香港特首也從未試過做足兩屆。中央政府從來沒有要求香港特首要做兩屆,連「不成文」的規定也沒有。

對中央來說,一屆特首的任期有五年之長,有足夠時間落實很多政策。此外,公務員體系及司法體系有其延續性,問責官員亦不一定會立時大換班,立法會亦有不同的換屆時間表,單純特首一人的去留,未必會對政府的運作有太大的影響。以中央政府的立場來說,如果特首的政績佳,受市民歡迎,則連任當然對香港的管治有利。可是,如果特首的施政未能符合預期,或民心生變,則中央政府何不另覓人選?

以現時香港的特首選舉格局來說,為方便討論,可粗分建制、泛民和商界。三大陣營裡,亦不是鐵板一塊,各自有盤算。特首候選人,需要如何部署呢?以去年的特首選舉為例,就算沒有建制派的「祝福」,只要得到部份商界及泛民的支持,仍可以順利入閘,但卻無法當選。曾俊華先生入閘而落敗,便是一個很好的例子了。原理上,任何人如要當選特首,雖然亦要從商界及泛民陣營裡,拉攏一些中間派人士,但最關鍵的,還是要先得到建制派的支持。儘管建制派陣營仍有不同聲音,但理念始終較相近,當中亦有不少所謂的「中央鐵票」。

簡單來說,如果任何人希望當選或尋求連任,始終要得到中央或建制派的支持。假設林鄭有連任的打算,實不得不先滿足中央及建制派的訴求。但等到林鄭連任後,在第二任期之內,還需要事事聽中央的意思嗎?普遍認為特首在第二任期後便要卸任,便可以放手大幹,不怕得罪四方好友。但反過來說,正因特首在連任後再無後顧之憂,亦對中央政府再無所求,便更加可以率性而行了,還會肯為中央政府及香港市民挑起重擔嗎?只要特首緊守日常崗位,沒有做出貪污舞弊、勾結外國勢力的事,縱然在政治敏感事件上怠工,中央政府可以怎樣呢?

以常理推斷,如果特首在第一任期不敢做,第二任期就更加不肯為。習主席的一句「明日復明日,明日何其多」,正好點出了「我生待明日,萬事成蹉跎」的客觀事實。因此,廿三條立法,不可能在特首連任後才發生。當年,這法案因自由黨而被拉倒。如今,由自由黨舊事重提,再加上當事人「田二五」肯「打倒昨日的我」,並表態支持,此間還不是「合適的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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