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峯涉搶政府女職員手機 3罪表證成立

2019-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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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去年4月在立法會大樓內,奪去保安局女行政主任手中的手提電話,他事後被控普通襲擊、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以及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共3罪,被裁定3項罪名表證成立,案件押後下周一續審。


涉案36歲被告許智峯,於去年4月24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內,為不誠實目的而取用電腦,即一部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手提電話;而普通襲擊罪則指他同日在立法會大樓內襲擊女子梁諾施;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則指他阻礙行政主任梁諾施執行公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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