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成科:大和解不必強求 政治能量反求諸己

2019-04-26
韓成科
香港文化協進智庫高級副總裁、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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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在立法會遭到泛民議員的全面抵制,在立法會內拉布再起,在社會上動員抗爭,泛民已經擺出一副全面開戰姿態。對此,特首林鄭月娥日前坦言,儘管議事規則經修訂,但政府在立法會的工作並不順暢,她承認部分議員希望她下台,自己「未必有這個政治能量」去改善現狀,「真的沒有甚麼可以解決的方法」,如議員們不合作,最終會拖着香港。林鄭「未必有這個政治能量」的說法,與她一直以來「好打得」的形象顯然不符,似乎近日的政治局勢頗令林鄭心淡。

其實,泛民近日在《逃犯條例》、國歌法立法,以至在立法會上的抗爭表現,並沒有什麼大不了,回歸22年來,泛民一直在做,董建華時候如是,曾蔭權、梁振英時候如是,今日林鄭執政亦如是。這是泛民政治屬性使然,作為一個無機會上台執政的「永恆反對派」,泛民沒有義務在政治議題上與特區政府合作。他們在政治上必須滿足自身支持者、自身政治光譜的喜好,加上近年泛民出現的嚴重碎片化,缺乏一錘定音式人物,更容易被激進力量主導。因此,泛民今日對政府的全面開戰其實不必奇怪,就如有泛民人士加入了政府之後,同樣遭到泛民人士的炮轟、奚落,一點都沒有顧及舊情及同志之誼,這是反對派的政治本色使然。

當然,林鄭的灰心不忿很大可能在於她上任後大力推動「大和解」,頻頻向泛民伸出橄欖枝:參加民主黨黨慶,更開了特首捐款給政黨的先例;在教育政策上不斷向教協「鬆章」,讓教協成功爭取;在施政上亦吸取不少泛民政黨的意見,有商有量,目的顯而易見,就是希望向泛民示好,以示與前朝不同,藉此爭取與泛民的和解。正因如此,所以當教協都公開表明反對《逃犯條例》修訂,民主黨更要對她提出不信任動議,不但令「大和解」努力付諸東流,更有「我本將心照明月,奈何明月照溝渠」之感,因而說出了「未必有這個政治能量」的感言。

自林鄭上台之後,泛民就看準其希望「大和解」的心意,不斷提出各種不切實際的開價,例如民主黨主席胡志偉曾經拋出「特赦論」,建議特赦「佔中」參與者及「七警」等人,藉此達至社會「大和解」。而一些泛民人士也就著一些政治議題要求政府讓步,例如DQ事件等,以換取他們的「大和解」。然而,這些開價林鄭可以接受嗎?不可能,她根本不可能在這些原則問題上讓步,泛民提出的開價不但不可行,更是毫無誠意。這說明一個事實:就是特區政府要尋求泛民和解只是緣木求魚,只是策略不是目的。既然如此,對「大和解」實在不必強求,更不必以此來衡量自身的政治能量。

特首的政治能量並不在於泛民的支持和配合,基本法第48條列明特首的13項權力,當中包括領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權力,執行法律的權力,各項人事任免權力,等等,這些權力反映特首在香港整個政治體制中處於核心位置,這就是特首的政治能量,再加上建制派在立法會佔過半數的議席,特首的政治能量怎可能說不足?沒有了泛民的支持和配合,特首的政治能量依然存在,依然可以有效施政,並不會因為泛民的不合作而受到影響。

當然,特首保持強大的政治力量,關係到特區政府的施政和管治,但要提升特首的政治能量,不是一味的討好泛民,一味追求虛無縹緲的「大和解」,而是反求諸己,通過解決香港的深層次矛盾及社會問題,以政績獲得市民的支持擁護,這才是保持政治能量的根本之法。泛民近年已經不斷邊緣化,政治能量正在不斷消減,只能夠通過搞局保持自身的存在感,政府要提升政治能量,關鍵不在泛民而在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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