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咬斷警員手指 被告獲准保釋9月再訊

2019-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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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周日(14日)沙田衝突中,涉嫌咬斷一名警員手指的示威者,被控兩項蓄意傷人,一項襲警等4項罪名,下午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9月10日再訊。

被告杜啟華,報稱學生,他被控一項襲警、兩項有意圖傷人及一項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分證明文件罪。

控方案情透露,被告當晚涉嫌用雨傘打警員葉卓軒的頸背部,高級警司梁子健見狀上前,卻遭杜啟華用傘打他的頭部,梁欲制止攻擊用手格檔,導致右手無名指骨折。 被告其後被警員控制,但掙扎期間,將偵緝警長梁啟業的右手無名指前端一節咬斷。杜啟華之後被送到醫院,並不願合作出示身分證。

裁判官將案件押後到9月10日再處理,被告獲准以一萬元保釋,期間需定時到田心警署報到,及不可去新城市廣場。

另外,同在周日被捕的兩名香港眾志成員,警方押解其中一人回寓所蒐證。

沙田區反三合會行動組人員下午將廖偉濂押回上水住所搜證,廖偉濂被扣上手銬,律師亦有陪同返回寓所。警方逗留約半小時後離去,廖偉濂在離開時更換了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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