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復:香港官員錯了!保育不是求「分數」

2019-12-12
許復
資深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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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香港的歷史建築保育及活化政策,常常讓本港人士搖頭興嘆,尤其文化界、學界等更時常嚴厲批評,相關單位未能真正做到保育寶貴的歷史建築。目前香港主要透過古物諮詢委員會評級制度保留歷史建築,把建築物按照歷史價值、藝術價值及社會價值等準則,將建築物分為三等。

目前香港一級歷史建築有185項、二級歷史建築有381項、三級歷史建築有564項,但是,這其中卻只有獲《古物及古蹟條例》列作法定古蹟的建築物才有法定保護,而評級愈高只是代表愈大機會成為法定古蹟。值得觀察的是,如今地價、樓價高昂,不少擁有這些物業的業主或家族傾向「發展」,甚至拆除古蹟,但反觀來自民間的保育意識卻愈來愈高。而從政策面而言,有關條例未能緊貼民意及作宏觀性保育,是目前保育政策的致命傷。

除了上述的問題,部分香港官員也過於追求實效指標,強調要把建築善用、活化,甚至帶旺旅遊業,這究竟是不是最合適的做法?和昌大押被改為高級餐廳就曾引起非議;李小龍故居疑因為不符成本效益,導致遭放棄保育 ,更揭示現行制度未有顧及建築物背後的故事和對香港文化影響。

假若政府能制定全盤計劃,委派學者判定哪些建築對香港發展具重要意義,以建築群形式保育,相信更可連貫香港歷史,吸引「深度遊」的遊客參觀。例如2012年信義會馬鞍山礦場活化而成的「鞍山探索館」,正是「建築群」式保育的成功例子。該處是本港五、六十年代規模最大的採礦工地,獲保育範圍包括為礦工家庭提供教育及支援服務的教堂、學校、礦洞遺址等,整體歷史價值卻極高,幸得信義會獨具慧眼,才成為能感受礦村社區氣息的親子假日好去處。

政府應研究修改現行條例,使各級建築均具有不同程度的法定保障,例如要求不論是一至三級的建築,若要拆除均須先獲得古物諮詢委員會的「不反對通知書」及向市民諮詢。

相對而言,台灣的歷史建築保育項目因由文化局牽頭統籌,故能從文化角度作考慮,以帶動社會文化、社群本土意識為目標。例如完成保育活化的台北當代藝術館,前身就是1920年「建成小學」,文化局2011年更將當代藝術館附近的線型公園設置公共藝術。項目帶來的商業利益不大,但市民能在歷史建築中活動,又能享受文化氣息,這些無形得益並非經濟角度所能衡量。

香港保育政策必須重新定位,摒棄經濟效益主導,改為先保育文化,其次才是帶動旅遊,吸引喜歡文化旅遊、尊重及欣賞傳統文化的高質遊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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