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晨:中央可據需要在港建立機構 履行國安職責

202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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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就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作出說明。王晨在總理李克強宣讀完政府工作報告後,在主席台上宣讀草案內容。

李克強:香港須建立健全維護國安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

草案授權人大常委制定相關法律,切實防範、制止和懲治任何分裂國家、顛覆政權、組織恐怖活動及境外勢力干預特區內部事務的活動。

開展國家安全推廣 特首要定期向中央交報告

王晨提到,涉及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草案內容,明確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機制、機構和執行機制,強化本港執法力量;中央人民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機關,根據需要在香港特區建立機構,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相關職責;明確規定行政長官,應就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開展國家安全推廣教育,依法禁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等情況,定期向中央政府提交報告。

香港的國家安全風險日益突出 外部勢力為反中亂港勢力撐腰打氣

王晨表示,由於反中亂港及外部敵對力干擾,《基本法》23條立法自2003年受挫以來,法例在香港被別有用心的人污名、妖魔化,有被長期擱置風險。王晨指出,「一國兩制」在香港實踐過程中遇到新情況,出現新風險、新挑戰,香港的國家安全風險日益突出,特别去年修例風波以來,反中亂港勢力主張獨立,公然污損國旗國徽,圍攻中央駐港機構,暴力對抗警方執法,癱瘓政府立法會。


王晨稱,近年來,外部勢力為香港反中亂港勢力撐腰打氣,有關行為嚴重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危害國家主權,因此必須採取有力措施,防範制止和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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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全文

為了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保障香港居民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和第六十二條第二項、第十四項、第十六項的規定,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作出如下決定:

一、 國家堅定不移並全面准確貫切“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堅持依法治港,維護憲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確定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採取必要措施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依法 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二、國家堅決反對任何外國和境外勢力以任何方或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採取必要措施予以反制,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外國和境外勢力利用香港進行的分裂、顛覆、滲透、破壞活動。

三、 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責任。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盡早完成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司法機關應當依據有關法體規定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四、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和執行機制,強化執法力量,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執法工作。中央人民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機關根據需要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機構,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相關職責。

五、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應當就香港特別行政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開展國家安全推廣教育、依法禁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等情況,定期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報告。

六、授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制定相關法律,切實防範、制止和懲治任何分裂國家、窴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的活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將上述相關法律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布實施。

七,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內地立法程序 何時完成立法?

 而《環球時報》預料按內地立法程序,最快半年內完成。不過有本港建制派就預期,因為涉及國家安全,今次立法速度將會加快,預料最快8月通過並要求香港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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