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是香港「二次回歸」的新起點

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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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香港》編輯部

全國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港區國安法,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主席令並予以公佈,公佈之日生效。

 「港區國安法」的出台,是一個標誌性事件,對實踐「一國兩制」具有里程碑的意義。它不僅填補了香港的國安漏洞,更為香港的法治、社會穩定和可持續發展,開啟了新的篇章。同時,它以雷霆萬鈞之力, 徹底夯實了香港主權回歸之後建構的新的憲制秩序。

「港區國安法」是中國最高立法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為香港「量身定制」的,但在制訂的過程中,廣泛諮詢了香港各界有識之士的專業意見。儘管在香港實施了一百多年的普通法和大陸法有頗大的差異,但法理是一致的。「港區國安法」具有實實在在的執行機制,絕對不是坊間傳聞的「無牙老虎」,奉勸香港的反對派不要有僥倖心理,更不要以身試法。

在今年兩會期間之前,絕大部分的黃絲都認為港區國安立法是天方夜譚,是不可能發生的事。此法從北京兩會在5月28日首次提出到正式實施,只有一個月多一點的時間。但是,中央調整對港思路早就有跡可循。去年十月,中共四中全會就提出了「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構想。這表明中央政府一直在密切關注香港的反修例暴亂,並不斷評估最新局勢,調整對港政策,包括制度上的上層建設,以及更積極地行使對港的全面管治權和監督權。遺憾的是,反對派一直對北京的奉勸和警告充耳不聞,甚至視為軟弱可欺,所以變本加厲叫囂「攬炒」、「奪權」、「報仇」。這些行為,都是對中央捍衛國家主權,維護國家尊嚴的決心和意志的嚴重低估。近日可見反對派的骨幹分子紛紛「跳船」、「割席」,大勢已去方才覺醒,真可謂「求仁得仁」,可恨又可憐。

香港主權回歸23年了,但人心沒有回歸,甚至「愈漂愈遠」。從某種意義上說,這是「迷失的二十年」。今年恰好是基本法頒布三十周年,回顧往昔,不難發現中央治港方針經過「井水不犯河水」和「有所為有所不為」兩個階段,現在正在進入「全面管治」的新時期。這些調整,恰恰是建基於對香港近年來日益復雜化形勢的研判。在可以預見的將來,北京對港事務「積極有為」漸趨強勢是一種新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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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小平:自治不能沒有限度
值得強調的是,基本法闡明的是「高度自治」,而不是「完全自治」。鄧小平承諾「五十年不變」,但沒說「五十年不管」。鄧小平早在1983年發表的《中國大陸和台灣和平統一的設想》強調:我們不贊成台灣「完全自治」的提法。自治不能沒有限度,既有限度就不能「完全」。重溫鄧公37年前說的這段話,猶如醍醐灌顶,驚醒了許多港人對高度自治的不切實際片面理解。

國安法只是解決了香港的政治問題,但前路並不平坦,因為還有很多深層次的民生問題如房屋、貧富懸殊、醫療、創科等等極待解決。我們不妨把「港區國安法」視為繼主權回歸之後人心回歸的新起點,或者說是「一國兩制」不忘初心、行穩致遠的起跑線。我們殷切期盼,深度撕裂的香港社會,能夠憑藉「港區國安法」實施的契機,強化對國家的認同感和民族自豪感。

國安法實施之後的香港,絕不是美國為首的西方勢力所危言聳聽的「一國一制」。恰恰相反,不論是中央政府還是香港的主流民意,都是希望「一國兩制」不忘初心、不變形、不走樣。地處改革開放的最前沿,一如既往享有兩制的便利,輔以剛性的法治傳統,與國際標準高度接軌的營商環境,香港仍然擁有內地城市難以趕超的優勢。善用這些優勢,擁抱大灣區這個國家級的發展戰略,完成香港傳統支柱產業的升級換代,為年輕一代創造更多機會,香港這顆「東方之珠」,一定能夠再現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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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主黨晚宴之所以屢屢受到阻滯,主要是受其「名聲」所致,一個與「攬炒派」齊上齊落的政黨,一個至今拒絕與激進勢力切割的政黨,一個多名核心成員不是身陷囹圄,就是潛逃外國,甚至淪為通緝犯的政黨,自然令人避之則吉。

    卓偉  2023-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