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國匡:美國授權加熱煙上市 香港爭議未解決

2020-07-21
劉國匡
時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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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Food and Drugs Administration, FDA)正式「授權」(authorize) 菲利普莫里斯(Philip Morris)的加熱煙草產品上市。當局的煙草產品負責人 Mitch Zeller 表示,希望是次決定能有助於令現有吸煙者,轉用健康風險較低的加熱煙草產品。局方認同加熱煙因為只會「加熱」,不會「燃燒」煙草,所以使用過程釋放的有害物質比傳統煙草少,但同時亦強調「授權」不代表食品及藥物管理局「認同」(endorse)加熱煙草產品,希望社會能準確理解局方想帶出的信息。

加熱煙規管在香港的爭議

其實在香港社會上,亦一直存在對於加熱煙一類新產品的不同意見。例如特首林鄭月娥曾經在 2018 年時指出,加熱煙對健康的危險性低於傳統香煙,而且與電子煙不同的地方是,加熱煙仍使用煙草,能直接使用現行法例去規管(例如規定要設警告字樣﹑禁止售予18歲以下人士等)。

可是,後來社會上又有意見認為,加熱煙因為對健康的影響少於傳統煙草,有機會吸引本身無吸煙習慣的青少年人開始吸食,所以主張全面禁止。

最後,在今屆立法會會期內,政府改為提交「全面禁止」方案,在審議過程中,引起社會不少反彈。最後,在本年 6 月 2 日,立法會的《2019年吸煙(公眾衞生)(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被表決通過停止運作,證明有關草案的內容,在社會上仍未有共識。而政府方面亦已明言,下個立法年度會再次提交,並繼續爭取通過「全面禁止」加熱煙的方案。

如何突破利弊爭議的瓶頸

支持和反對加熱煙雙方爭持不下的主要論點,是究竟「風險較低」的新科技加熱煙,會否吸引大量本身無吸煙習慣的青少年人開始吸食。但一刀切「全面禁止」的問題,則是會令加熱煙原本鼓勵吸煙者擺脫傳統香煙的社會功用,都要因「全禁」而喪失。這樣對於政府健康推廣的工作,其實也是另一種挫折。

而日前美國當局的新決定,終於突破了上述辯論的瓶頸: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煙草產品中心負責人表示,「授權」開售後,要以持續的量化研究,去監察市場反應,確保青少年對加熱煙產品有正確的認識,及不時檢視廠商在銷售手法上,有無實質吸引到大量本身無煙癮的青少年人開始吸食。

美國當局亦有權因應恆常研究得到的數據,去分析加熱煙使用者的實際情況,從而以數字去準確衡量和判斷是次「授權」是否對社會利(協助現有吸煙者轉用風險較低的加熱煙)多於弊(本身無煙癮的青少年開始吸食),以後再調整相關政策。

 

文章只屬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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