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柏:康宏爭奪戰的啟示

2020-10-07
寒柏
學研社成員
 
AAA

con1.jpg

康宏環球 (1019) 於兩年半前曾主動向監管當局通報前任管理層當中,有人涉嫌違規,並主動申請停牌。期間,公司不斷延遲發報業績及繼續停牌,並陷入除牌危機;當中涉及了不少香港金融監管的情況,值得我們關注。

這場「康宏爭奪戰」可算是峰迴路轉,其扼要如下:

1. 兩年多前,證監會及廉政公署採取聯合行動,指康宏環球在股份交易及借貸活動涉嫌貪污,拘捕了當時的集團副主席及執行董事。證監會對涉嫌不法的行為採取了一些拘捕行動,並針對涉嫌違法的相關人士。

2. 康宏環球則進一步入稟高等法院,起訴當時的董事成員,並認為第二大股東佳兆業「太子爺」郭曉群 (現持有29.91%) 購入康宏股份涉及不當行為,要求法庭裁定有關股份無效。此外,於當年的特別股東大會,集團主席取消了郭曉群手上股份的投票權,理由是相關股份正面對法律訴訟。集團亦主動申請停牌。

3. 此外,於過去兩年半以來,康宏環球一直無法發報業績報告而繼續停牌。值得關注的是,投資者及小股東不僅飽受兩年半以來停牌之苦,還因為集團無法提供最新的業績報告而未能得知公司的經營狀況。可是,港交所並沒有為小股民積極跟進,上市委員會亦只按既定程序,曾於本年度5月打算把停牌的康宏環球除牌。

4. 近日,據報道指出,郭曉群再次發信至康宏環球,尋求罷免被外界視為大股東富邦(現持有29.98%)掌控的董事會所有成員。佳兆業一方亦尋求召開特別股東會,擬委任郭曉群、港鐵前任非執行主席馬時亨及立法會議員石禮謙等組成新董事會。同時間,康宏亦收到郭曉群向高院申請原訴傳票,要求康宏承認他的所有股份交易,並確認他享有的股東權益。

這件事情仍在發展中,我們暫時仍未知道康宏下一步的行動。但無論如何,香港作為區內重要的金融中心,康宏事件揭示了不少金融市場監管的事宜,值得我們認真思考:

關於涉嫌貪污的股份交易活動,證監會的執法行動針對了某些涉案人士,但並無一套完整和及時的機制解決整件事情。值得留意的是,購入相關股份的投資者,始終是拿「真金白銀」出來作交易。可是,投資者卻被康宏集團主席以相關股份正面對法律訴訟為由,單方面取消了該股份的投票權。法庭尚未有裁決之際,集團主席就作出此決定,又是否對所有投資者公平呢?

「康宏爭奪戰」已持續了一段時間,股權爭議已有至少兩年半。暫時未見證監會有出面處理,法庭的審理又持續多時。金融市場只爭朝夕,一般投資者又怎能如此無了期的等下去呢? 

除了主要股東之外,其他持份者亦同樣值得我們關注。據康宏公布所指,公司有4,400名獨立小股東,另外有40萬名客戶和2,300名僱員及理財顧問等等。公司遭停牌,股權有爭議,不僅是兩大股東的問題,還影響了很多不同層面的人。特別是4,400名獨立小股東,在這兩年半內不僅無法賣出手上股票,至今還沒有收到集團的業績報告。值得一提的是,於2017年「中期報告」中顯示,集團淨資產約48億港元,當中包括8億元現金。到底集團最新的財務狀況是如何呢?小股東一無所知,對他們又是否公平呢?

在集團長時間停牌及無法提供業績報告的情況下,第二大股東提出解散原來的董事局,並委任馬時亨及石禮謙「入局」,這亦明顯對小股東的權益有幫助。馬時亨不僅是港鐵前任非執行主席,還曾出任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有多年相關的公職經驗,相信對調停這持續了兩年半的紛爭有相當的建設性。監管當局對投資者或小股民向上市公司提出的某些關鍵要求,又會否積極跟進?

多年以來,香港金融市場傾向於「行業自我監管」,但面對環球市場的競爭,現有的監管機制又是否需要改革呢?例如,我們會否有具阻嚇性的罰則,確保董事局會按時提交業績公布?每當股份交易有爭議時,我們又有沒有一套及時並有效的機制去保障投資者?當董事局無力履行上市職責之際,除了停牌及除牌之外,監管機構又會否有更積極的手段去協助小股東解決問題?又有沒有更有效的仲裁機制去解決投資者的紛爭?

在環球資金氾濫的情況下,加上中美紛爭不斷,預期將會有更多國內公司來香港上市,亦肯定會吸引更多投資者;集資、收購和合併的活動亦會越來越頻繁。在可預見的將來,總會有越來越多的金融交易紛爭需要我們去解決。因此,如果香港要鞏固區內金融中心的地位,金融監管機構更需要與時並進,不能再固步自封。

(筆者並無持有相關股份)

 

文章只屬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