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男子被燒案 律政司就夫婦脫罪上訴

202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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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鞍山去年有男子被黑衣人淋不明液體再燃燒,導致四成皮膚燒傷。在旁一對夫婦以粗口叫囂被控擾亂秩序罪,二人之後被裁定無罪。律政司就案件提出上訴。
律政司是根據《裁判官條例》第105條,以案件呈述的方式提出上訴,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所以拒絕進一步評論。
原審裁判官早前裁決時,認為控方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指被告夫婦當日的行為僅屬喧嘩,辱罵被火燒的男子,只想令他無面目地敗走,沒有傷害對方意圖。裁判官稱,事主對罵他人,粗鄙程度不相伯仲,現場眾人都是「動口不動手」,指所有證人均認為有黑衣人向事主點火,屬意料之外,因此裁定兩人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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