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中央推動創新企業發行股票或以存託憑證(CDR)在深交所上市

202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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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綜合改革試點首批授權事項清單正式出爐。國家發改委公布首批40條授權事項,當中在要素市場化配置方面有13條,包括推出深市股票股指期貨、推動創新企業發行股票或存託憑證(CDR)並在深交所上市,以及強化創新企業信息披露等。

首批授權事項包括推進外籍高水準人才簽證便利化、支持深圳機場提升機場容量、研究讓郵輪入境外籍遊客一百四十四小時過境免簽等。

在要素市場化配置方面,支持深圳在資本市場建設上先行先試,推進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落地,建立新三板掛牌公司轉板上市機制;推出深市股票股指期貨,不斷豐富股票股指期貨產品體系;完善創新企業境內發行上市制度,推動具有創新引領示範作用的企業發行股票或CDR並在深交所上市,及支持深圳開展區域性國資國企綜合改革試驗,賦予更大改革自主權。加快放開增值電信業務,逐步取消外資股比等限制。

中國證監會副主席閻慶民表示,自8月24日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起,至今已有一個多月,由目前落地情況來看,效果還是不錯的。而截至10月15日,創業板合共受理414家企業發行上市申請,深交所已經審核通過的有93家,證監會註冊42家,已經上市的有36家。而再融資、重大資產重組同步實施註冊制,首單上市公司的重大資產重組已經完成註冊。

閻慶民表示,目前已經就新三板精選層向科創板、創業板轉板上市發布指導意見,正在制定相關規則,為多層次資本市場打開有機聯繫通道。同時亦將着力支持深交所深化板塊改革、擴大股票期權試點,以滿足投資者風險管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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