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偉:區議會選舉改革 聚焦三個方向

202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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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以全票通過修訂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針對行政長官選舉、選委會選舉以及立法會選舉進行「微創手術」,同時在選委會以及立法會將區議會議席剔除,從而令區議會「去政治化」,得以回歸初心。但比較而言,與選委會、立法會改革的鉅細無遺相比,人大決定有關區議會的內容明顯著墨不多,當中一方面可能是與選委會、立法會比較,區議會權力有限,重要性不可同日而語,另一方面距離下次區選還有兩年多的時間,時間充裕得很,所以人大決定主要是定下框架和原則。

人大決定沒有對區議會動大手術,不代表區議會就不用改變。恰恰相反,現時區議會的亂象與烏煙瘴氣,正是香港政局亂象的一個投射,就算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攬炒派」議員仍然繼續在區議會搞局,未知收歛。一些反對派政客如羅健熙之流甚至天真的以為,民主黨人拒絕接受「愛國者治港」,最多是不參選立法會,依然可以繼續保住區議會議席,依然可以做區議會第一大黨。他們以為只要在區議會宣個誓,簽份聲明,就可以議員我自為之,但這不過是他們的一廂情願。

中央這次出手完善香港選舉制度,不是針對一兩場選舉的勝敗,不是針對幾個議席的得失,而是著眼於香港的長治久安,今屆區議會自上任以來風波不斷,在「攬炒派」把持下,區議會儼然成為反政府、「縱暴煽獨」的平台,這樣的區議會當然未改革不可,現在問題是區議會應當如何改革,當中主要聚焦於三個方向:

一是選區劃界的問題。現時全港共分為18個區議會,共有452民選議員,27名當然議員。這18個區議會的選區劃界又與立法會五個直選分區直選相互對應,每個立法會的分區都包括若干個區議會。人大決定將立法會5區變成10區,每區兩席,意味立法會必須重新劃界,例如近日坊間就盛傳「235」方案,即港島2區、九龍3區、新界5區。

但不論最終如何分配,區議會都肯定不可能保持現時的18個區,否則在數字上對不上,在劃界上也會令地區變得支離破碎。一個可行的辦法,是將區議會由18區變成10個,並且跟隨立法會的最新劃界,將立法會和區議會的劃界整合,既可以加強立法會與區議會的聯繫,又可以擴大各個區議會的負責範圍,從而更整體地處理區政問題。

二是參選門檻的問題。人大決定提出設立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並確認選舉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特首候選人和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資格。這樣的設計主要是加強選舉的第一層把關,將「安全閥」前移。但有關審查卻不包括區議會候選人,而上屆區議會選舉的中門大開,正正暴露出區議會入閘的漏洞。

當然,區議會選舉及數百計的參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要處理特首、選委及立法會參選人的審查,工作量已經十分繁重,或許是不希望再加重其工作量,因而沒有包括區議會。然而,這並不代表區議會就不必強化「入閘關」。特區政府應研究設立一個專門負責區議會參選人的審查機制或委員會,層級可以較低,主要負責審批區議會參選人資格,以確保「愛國者治港」在香港選舉得以「全覆蓋」。

第三個問題是區議員的構成,其中一個討論點是應否恢復委任制。區議會當年設立委任制的目的,是為了包攬多方面的專才,以更好地發揮區議會的職能。一個客觀的現實是,不少地區上的持份者都無意參與選舉,例如地區上的NGO組織、學校,以至企業、工商專業界等,這些人都與地區事務息息相關,都具有不同專業的知識,但在只有選舉一途之下,他們根本不會參與到區議會工作,結果導致區議會只有一種聲音。

區議會是一個諮詢組織,不是政權組織。既然是諮詢組織,自然需要有各方面的專才。委任的區議員,大多是具有專業知識、與當區有密切聯繫的人士,不但能夠提供專業知識,更有助抵銷議會內的泛政治化風氣,較能理性務實的議事。這些專業、理性、務實的聲音,正是當前社會所需要,而這些都只能靠委任來吸納。現在中央既然下了決心對香港選舉做大手術,這樣恢復區議會的委任制,正是推動區議會回歸初心、撥亂反正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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