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成科:單仲偕以為非法集結只判「社服」是真傻還是裝傻?

2021-05-31
韓成科
香港文化協進智庫高級副總裁、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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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國慶非法集結案宣判,包括黎智英在內的10名被告分別被判囚14至18個月,當中單仲偕及蔡耀昌2人被判緩刑。單仲偕在離開法院時表示心情沉重,並指最近數宗未經批准集結案會成為案例,以往法庭判這類案件,只罰款或判社會服務令,但最近幾宗案件卻以18至24個月監禁作為量刑起點,他指「香港已變咗,法庭亦都變咗。」他並提醒市民要認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的後果及嚴重性。

單仲偕認為現在法庭對於非法集結罪往往「重判」,過去他們以為這些帶有政治性質的非法集結案,法庭一般只會判罰款或社會服務令,但現在卻動輒入獄,改變了他們一直以為的非法集結輕判論,令單仲偕感嘆香港已經變了,法庭已經變了。但其實,法庭對於非法集結罪判罰加重並非今日始,法庭因應近年非法集結及衝擊有愈趨激進暴力之勢,在幾年前已經就非法集結的判罰作出了調整。

2017年高等法院對14年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一案的刑期覆核頒下判辭,指案情涉及大規模暴力和嚴重非法集結,必須判以阻嚇性刑罰,分別改判黃之鋒、羅冠聰、周永康等人,需服刑6至8個月並即時監禁。法官的判辭明確指出,違法行為並不受言論、遊行自由的保護。判辭並指香港社會近年瀰漫一股歪風,有些人包括有識之士鼓吹「違法達義」的口號,鼓勵他人犯法,公然蔑視法律,不但拒絕認錯,更視之為光榮及自豪的行為,這些傲慢和自以為是的想法,不幸影響部分年輕人。

這表明法庭不會再因為犯法者所謂「崇高的政治目的」而減刑,以往法庭或者對政治性質的非法集結案網開一面,但高院在17年的判決已經改變了有關量刑標準,當時亦引起社會不少討論,單仲偕不可能不知道,為什麼他現在又好像選擇性失憶般,以為非法集結判社會服務令就可以了事?

根據公安條例,參與非法集結的最高刑期為5年,非法集結從來都不是「輕罪」,只是以往考慮到政治出發點,加上行為並未造成嚴重的治安及秩序破壞,因而法庭往往從輕發落。但此一時彼一時,2017年高院的判辭已經改變了有關量刑標準,原因是自2014年非法「佔中」之後,本港的違法抗爭、政治衝擊有愈演愈烈之勢,非法「佔中」、旺角暴亂,到2019年的「黑色暴亂」,暴力程度不斷上升,香港的秩序和法治遭受前所未有衝擊,但泛民、「民陣」依然自欺欺人的指他們的非法集結只是「和平示威」,但每次都變成嚴重暴亂。面對這樣的暴亂「新常態」,法庭加強判刑阻嚇力當然有必要。

就如國慶的非法集結案,在案發前夕暴徒已經在各處投擲了200枚汽油彈,警方收到情報顯示會有嚴重暴力事件發生,但有關搞手卻置若罔聞繼續發起行動,在遊行期間更發生多宗堵路及縱火。這樣的行動雖然是非法集結,但實際與暴動無疑,正如法官指出,在當時社會不穩的情況下,所謂遊行會「和平及非暴力」是「天真及不切實際」,不斷重複「和平」不代表會變真。對於這樣的非法集結怎可能繼續輕判?現在的判刑其實已經不重。

這些單仲偕難道會不知道?戴耀廷會不知道嗎?當然知道,但他們在「黑暴」期間卻沒有向參加者說明風險,沒有說明法庭對於非法集結再不會如以往般「輕判」,也不會只是罰款或社會服務令了事。相反,為了遏止違法暴力蔓延,法庭對於造成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非法集結判決將不會手軟,但戴耀廷、單仲偕卻沒有告訴群眾,戴耀廷還在鼓吹其「違法輕判論」,單仲偕也在淡化風險,將非法集結說得風輕雲淡,繼續煽動市民上街。

現在法庭依法判決,單仲偕又擺出一副無辜的樣子,反過來指責法庭變了。其實,法庭沒有變,法庭判決當然要根據實際環境作出修正,量刑不會一成不變,而且法庭早已將有關原則說得很清楚,只是單仲偕等人一直在裝糊塗,在誤導市民參與違法抗爭,這樣究竟是法庭變了,還是單仲偕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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