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國雄立法會搶文件案上訴被駁回 案件要重審

202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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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立法會前議員梁國雄在2016年於立法會搶去政府官員文件,被控藐視立法會,終審法院駁回梁國雄上訴,案件發還重審。

終審法院五名法官一致駁回梁國雄的上訴,判詞表示,立法會議員在會議中享有言論及辯論自由的保障,而藐視立法會罪則屬造成會議程序中的擾亂行為,梁國雄搶文件,不是發表言論或辯論,不受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保障。

事發在2016年,時任立法會議員的梁國雄,在立法會會議期間,離開坐位搶去當時的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文件,被控藐視立法會,原審裁定控罪不適用於檢控議員,律政司不服上訴得直,案件要發還重審,梁國雄向終審法院上訴。

延伸閱讀
  • 立法會前議員梁國雄在2016年11月,涉嫌在立法會會議期間,搶走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的文件。梁國雄否認一項藐視立法會罪,案件早前審結。今天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梁國雄被判囚14天,刑期與其他案分期執行。

    2022-03-29